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ZAZBDD-F1003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2.项目预算:80.97万元 ; 3.最高限价:80.97万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江苏省 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须附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和在线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报价人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完成供应商注册(提供完成供应商注册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发出招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jianggle@qq.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2024-ZAZBDD-F1003+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未按上述格式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将会被退回。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 3.发出招标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3: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1楼开标1室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1楼开标1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时。 (二)踏勘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三)联系人:赵先生。 (四)联系电话:189*****220。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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