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ZLAH-W103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交付

时间

备注

1

无人机采购

抛投式穿越机

1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交付

2

智能高清拍摄无人机

13

3

热成像红外无人机

12

4

运输无人机

1

5

激光测距测绘无人机

1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元;

3.最高限价:******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无人机生产或销售资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申领地点:张家口市怀来县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无人机生产或销售资质证明材料。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空白光盘及报名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天津市武清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天津市武清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先生、苗先生

办公电话:0313-*******

移动电话:153*****972153*****393

地址:张家口市怀来县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313-*******

,天津市,武清区,张家口市,怀来县,张家口,天津,03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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