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陕西省档案馆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YZB2024-2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档案馆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0.20 万元,招标人为信远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
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档案馆改扩建工程(一期)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与学府大街十字东
北角陕西省档案馆预留建设用地内,占地 9.44 亩。项目建设规模 16731.8 平方米,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档案库房9623.44 平方米、对外服务用房2569.44 平方米、附属用房 1914.35
平方米(含地下设备用房 1603.38 平方米、防倒塌棚架 185.15 平方米、地上连廊 125.82 平
方米)、人防工程 2624.57 平方米(其中2600 平方米为平战结合地下车库)及室外总体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一:试验检测服务 ; (002)标包二:监测及观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包一:试验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
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2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
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 出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
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前 12 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成立
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
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包一: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
少包括以下项试验检测项:土建原材、基础、主体结构实体、钢结构检测、装配式建筑构件
检测、节能检测、机电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
检测)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包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任职;
3.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活动;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002 标包二:监测及观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2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
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 出具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
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前 12 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成立
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
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包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
及以上资质;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包二: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任职;
3.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活动;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每日 9:00 至 11:30,14:00 至 17:00,在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3269
号旺座曲江 D 座 15 层购买磋商文件。3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3269 号旺座曲江 D 座 15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3269 号旺座曲江 D 座 15 层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实行代建制,项目单位为陕西省档案馆,代建单位为信远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
位在代建期间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法人的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并开展相应专业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档案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远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3269 号旺座曲江 D 座 15 层 1504 室、陕西省西
安市雁塔区西影路 46 号、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3269 号旺座曲江 D 座 15 层 1502 室
联 系 人:吕昕、韦晓辉
电 话:029-88230062
电子邮件:39831201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