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排污、废气及噪声等监测技术服务公司引进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排污、废气及噪声等监测技术服务公司引进招标公告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中段

项目名称:排污、废气及噪声等监测技术服务公司引进

项目编号:ASSFYBJY-ZW-2024-19

项目预算:*****.00元/年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文件获取方式: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0:00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0:30

比选地点: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儿童医院综合楼四楼体检中心内)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备注

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总排放口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氨氮(NH?-N),色度,水温

5次/天,1天/季度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2预处理标准

粪大肠菌群

5次/天,1天/月

工业企业噪声

厂界四周外1m处

厂界昼间噪声,厂界夜间噪声

1次/天,1天/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

有组织废气

燃气锅炉排放口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OG)(SO?),烟气黑度

3次/天,1天/季度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表2燃气锅炉

氮氧化物(OG)(NOx)

3次/天,1天/月

无组织废气

污水处理站周界上下风向

臭气浓度,氨(NH?),硫化氢(H?S),甲烷(CH?),氯气(Cl?)

3次/天,1天/季度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中表3要求

(二)服务要求:

1、每次现场踏勘采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出具监测报告;若现场踏勘不合格需整改,则从整改合格采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出具监测报告并提供电子文档。

2、按“服务内容”要求进行监测。

3、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具体监测内容详见方案服务内容。

4、如采样工作遇到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下雨、冰雹、泥石流等自然因素),采样时间顺延,具体进入工作现场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双方协商,出具报告时间相应延后。

(三)比选人资质(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组织。

3、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营业执照有对应范围),或相关行政部门批准从事监测服务的行业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报价供应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6、报价供应商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商务要求

1、中标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院方缴纳一年监测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障金,合同周期结束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合同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院方根据服务情况评估后,提请院部会议审议后可进行续签。

3、付款方式:乙方按照服务内容和要求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并按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完成上半年监测内容并出具相应监测报告后,自收到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上半年检测费用;乙方完成最后一次监测报告编制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一半的监测费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不设综合评分办法,本次为低价中标,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服务商。

四、报名方式

1、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下列方式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2、发送盖章的营业执照和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到电子邮箱报名,邮箱:assfybjy_zwk_01@163.com。

五、比选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机(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法人参加比选的无需委托书)。

3、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报告。

4、公司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①请务必按要求及顺序装订并密封,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②逾期报名或报名后逾期提交、不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纳入比选。

六、比选方式及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

总务科陈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30-18:00,0851-********

八、本公告未规定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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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污、废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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