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大档案建设工程发包公告

嵊州市大档案建设工程发包公告

嵊州市大档案建设工程

1.标题:嵊州市大档案建设工程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档案馆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大档案建设工程

5.项目编号:A**********S******

6.建设地点:嵊州市档案馆内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嵊州市大档案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暂列金额******元;暂估价:******.4元均不下浮)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5个月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人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最新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在嵊州市的本地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 ,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一人只能受一家企业委托)、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提供12月2日(周一)的合格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让利幅度为5%(含)-15%(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 (2)各竞包单位请将签字、盖章后的竞包文件扫描件(发送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发送到邮箱********** @qq.com (3)决包: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摇取下浮率的方法:前一个摇取的数值码不再放入摇号箱内。 (4)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4.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6日上午09:00到11:30,下午14:00到16:30

15.报名地点:(1)嵊州市兴旺街288-20号七楼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2)竞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伍万陆仟元整) ,竞包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逾期缴纳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并在缴存竞包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 户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嵊州城西支行,账号:121*****092********。 投标单位无需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未中包的投标人的竞包保证金将在中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履约担保的形式:(1)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提供,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若采用保函,保函保险期必须为本项目约定完工日期之日起30日后,保函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事后核验,如有虚假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履约保证金支付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4)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提交竞包文件及发包地点:嵊州市兴旺街288-20号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本项目暂不邀请竞包人现场提交竞包文件及参观发包,发包过程将采用钉钉直播形式发包;并全程录像。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加入钉钉直播号。在开标前一天将签字、盖章后的竞包文件扫描件(发送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发送到邮箱********** @qq.com,竞包文件逾期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纸质竞包文件三份

20.联系方式:1.发 包 人 联 系 人:汪副 联系电话:0575--******** 2.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楼春 联系电话:133*****191

21.其他要求:(1)(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3)若发包公告内容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内容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3日

发包人:嵊州市档案馆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12/3 0:00:00

附件下载:
嵊州市大档案建设工程11-28(预算编制)(2).xls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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