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房屋商铺租赁权竞租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房屋商铺租赁权竞租公告
根据万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重庆市万州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于2024年12月16日14:30时对我单位管理的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资产(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址、铺位号 | 房产性质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起租价(元) | 租赁期限(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房产现状 | 年递增率 | 年租金最高限价(元) |
1 | 万州区高笋塘女人广场Ⅱ-8 | 商业服务 | 13.54 | 1-4 | 在租 | 0% | |||
2 | 万州区高笋塘女人广场Ⅰ-17 | 商业服务 | 15.69 | 1-4 | 在租 | 0% | |||
3 | 万州龙宝滨河路36号1号楼二楼办公室 | 写字楼 | 320 | 1-4 | 闲置 | 0% | |||
4 | 万州区龙宝滨河路36号2号楼1号库 | 仓储 | 60 | 9000 | 1-4 | 9000 | 在租 | 0% | |
5 | 万州龙宝滨河路36号1号楼303室 | 住宅 | 80 | 2000 | 1-4 | 2000 | 闲置 | 0% | 3000 |
二、承租条件及要求
(一)承租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承租人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不得生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
(三)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租金支付及租期: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抵减第一年租金,次年租金须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租赁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竞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三、竞租须知
(一)竞租人必须于2024年12月16日14:30之前,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陈家坝街道江南大道295号万州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或者于2024年12月16日14:30时前汇入以下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天城支行;账号:021*****300*****,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凭保证金缴纳凭据、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并签订竞租协议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二)竞租人须按竞租标的要求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抵减第一年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签订合同时足额缴纳到财政专户。其他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即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竞租公告》《公开竞租规则》《竞租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
(四)竞租人应当遵守竞租会现场纪律,不得串通、恶意、恶性竞租,不得无理取闹,否则,招租方可以当场取消其竞租资格并逐出竞租会现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租采用现场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详情见《公开竞租规则》。
(六)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应现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并于5个工作日内持《竞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须向招租人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无违约责任,交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竞得人竟得标的后,按照万州发改价[2024] 2号文件规定,须在竞得标的当日按合同租金成交总额的1%(每宗收费不得低于300元)向万州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国有资产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在5个工作日内将该标的移交给竞得人。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竞租协议书》、《公开竞租规则》、《房屋租赁合同》和其他约定为准。
四、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标的系按标的现状公开竞租,竞租人可联系出租人到现场实地详细查看竞租标的现状。出租人对竞租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1.出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
2.出租人制订的《公开竞租规则》
3.出租人制订的《竞租成交确认书》
4.出租人制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4年12月4日
单位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檬子南路16号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18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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