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按照文件要求《梅州市梅县区松南理石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了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钟龙 电话:0753-*******
邮箱:mxgtkg@126.com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松南理石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及专家名单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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