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洛南灌区节水改造配套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洛南灌区节水改造配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宁县农业综合开发洛南灌区节水改造配套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6〕56号文进行了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洛南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洛南灌区节水改造配套项目
2.2项目编号:DHLY-2016-110
2.3项目概况:
(1)渠首改造工程:更换渠首进水闸启闭机;更换渠首退水闸闸门及启闭机,增设退水闸闸房;对进水闸、退水闸供配电线路进行更新改造;增设管理道路外侧防护墙。
(2)渠道工程改造:干渠治理段为K0+000~K14+110,其中K12+685~K13+115、K13+495~K13+620总长0.555km维持现状;疏浚、增加护栏及盖板、清基衬砌总长13.555km,其中干渠疏浚总长0.1487km (桩号K0+000~K0+098.7、K0+600~K0+650),增加护栏及盖板总长0.81km(桩号K0+650~K1+460),干渠清基衬砌总长12.5963km(桩号K0+098.7~K0+600、K1+460~K12+685、K13+115~ K13+495、K13+620~K14+110)。
2.4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
二标段:监理(项目全过程监理)
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为准
2.5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至质保期满结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特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 3.1、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劳动保险机构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的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交费明细表原件,其他证明无效);
(5)2013年11月1日以来企业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农田水利施工业绩)并以网上中标公示为准;
(6)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 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需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段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工作业绩;
(4) 2013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以网上中标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所投项目监理的能力;
(5) 企业近三年(2013-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劳动保险机构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的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交费明细表原件,其他证明无效)。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应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总价的2%,向有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承诺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由招标人申请有关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于划支。
3.6、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有本人亲笔签名。
3.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5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0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8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09时30分,网络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并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洛宁县洛南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洛宁县兴宁东路272号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6室
联系人: 王先生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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