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议价,请潜在供应商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上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议价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预算金额:*****.81元
4.采购需求:
4.1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包括:医疗设备带、氧气终端、吸引终端、氧气维修阀门、医用级不锈钢管、气体管路装饰罩、床头分机、床头灯、照明开关、控制开关、配线配管等相关内容。
4.2针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采购涉及到的全部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竣工图制作、项目整体检验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事项等,安装的设备设施需与原医疗设备带相匹配,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章第二节《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相关要求及说明》。
5.本次议价范围: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的全部采购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6.标包(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议价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7.采购项目需求:详见附表一。
8.付款方式:成交人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0.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申请人在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议价申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工程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议价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改造,GC2 级及以上。
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申请人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议价;
5.申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申请人成交;
6.申请人之间商定部分申请人放弃参加议价或者放弃成交;
7.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申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申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申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议价申请人串通行为,其议价无效:
1.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议价事宜;
3.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议价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 |
1 | ||||
2 | ||||
3 | ||||
… | ||||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议价小组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相关申请、响应可按不实质性响应议价文件要求处理。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响应材料要求
1.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审查部分:
2.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申请人在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商务技术部分:
3.1项目实施方案。
3.2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3.3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3.4首轮报价表:
总报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 质量承诺 | 备注 |
3.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7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必须签字、盖章并按顺序排版(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五、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9日17时00分(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_cgb@126.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3.联系电话:0875-*******;如供应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议价的,需提前电话联系采购人。
六、议价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09:00(供应商必须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410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杨老师:0875-*******
2.议价要求:
2.1议价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议价结果。
3.议价规则:
3.1各潜在议价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议价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公开议价方式进行,在议价申请人资质审查合格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议价申请人。
3.4院内议价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议价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3.5议价结果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发布,最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同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七、监督
本次议价全程由审计科、财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 纪检监察室:0875-*******
重要备注:
1.本次议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2.最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同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供应商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附表一: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需求第一节 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预算金额:*****.81元
四、采购内容
1.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包括医疗设备带、氧气终端、吸引终端、氧气维修阀门、医用级不锈钢管、气体管路装饰罩、床头分机、床头灯、照明开关、控制开关、配线配管等相关内容。
2.针对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采购涉及到的全部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竣工图制作、项目整体检验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事项等,安装的设备设施需与原医疗设备带相匹配,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章第二节《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相关要求及说明》。
五、本次议价范围: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的全部采购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
七、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议价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第二节 工程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工程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1.依据采购方需要,拟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增设医疗设备带工程进行改造,改造后满足科室使用功能需求,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13层儿三科,该楼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不包括隔震层和出屋面构架)。本次采购是针对科室的使用功能进行改造,需满足科室的使用要求(注:除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其余区域不属于采购范围),改造施工时不得对原建筑结构进行改动。
2. 由采购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议价申请人按照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
3.本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3.1本工程管道全部采用医用级不锈钢管,不锈钢管必须符合GB/T*****-201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标准。
3.2关于氧气、吸引终端项目特征描述具体要求如下:
3.2.1.氧气终端:
(1)工作压力0.4MPa;
(2)供气最大流量大于100L/min;
(3)符合德标标准,内置检修阀。
(4)采用滑槽与钢珠双重机构,锁定可靠,解决插头拔出时的弹射现象。按压式压盖插头插拔灵活。
(5)一体式装配结构,内置阀门,可以带气维修。
(6)插座口有防错接的结构设计及特定气体标识,使各种气体接头与插座终端具有唯一匹配性。
3.2.2.吸引终端:
(1)工作压力-0.1MPa;
(2)供气最大流量大于40L/min;
(3)符合德标标准,内置检修阀。
(4)采用滑槽与钢珠双重机构,锁定可靠,解决插头拔出时的弹射现象。按压式压盖插头插拔灵活。
(5)一体式装配结构,内置阀门,可以带气维修。
(6)插座口有防错接的结构设计及特定气体标识,使各种气体接头与插座终端具有唯一匹配性。
3.3系统压力试验、吹扫技术要求
3.3.1系统强度试验:吸引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强度试验,试验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试验压力0.2MPa,试压时间10-30分钟,试验结果以发泡剂检验无渗漏为合格。
3.3.2系统泄露率试验:吸引管道强度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泄露增压率试验,试验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试验压力为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试压24小时,试验结果每小时因泄露引起的增压率不超过1.0%为合格。
3.3.3系统吹扫:吸引管道强度泄露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系统吹扫,吹扫介质为氮气或无油压缩空气,结果以出气口无杂质、干净为合格。
4.执行标准及规范
GB*****-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YY/Y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YY/T0186-94《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2008《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201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管无缝钢管》
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GB*****-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安全阀标准化(GB567爆破片装置)》
GB3836.4《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
GB*****-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医用气体篇》
5.其他要求
5.1.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并按照相关国际、国家及专业标准检验的合格产品。
5.2.成交人应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报价内。
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竣工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验收报告,并承担工程竣工验收自检所包含的相关费用。
5.3.技术资料。
5.3.1 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应派工程师与采购人商讨设备使用场地,并提供设备安装的规划设计说明,包括运行使用的环境要求等。
5.3.2 成交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 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之内。
5.3.3 设备安装图,提供对设备使用场地、设备操作间及电源的要求;
5.3.4 设备原理图;
5.3.5 设备安装线路图;
5.3.6 操作手册;
5.3.7维修手册(如有软件,还应包括软件检修程序手册);
5.3.8制造、安装标准;
5.3.9 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软件部分)
5.3.10 随机附件、零配件、备品备件和消耗品目录。
5.3.11成品出厂应有制造厂名(商标)、厂址及合格标志。
5.4.运输方式:不限,按一般贸易要求。
5.5.售后服务
5.5.1 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时限作出明确承诺。
5.5.2 申请人应保证对所提供设备所需配件提供至少 15 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质保期后费用双方协商)的备件和技术支持。
5.6.保修期
5.6.1 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签字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不少于二年,终身服务。
5.6.2 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拟供设备保修的内容和时限作出明确承诺。
5.7.培训
5.7.1 申请人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医技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不少于 1周的免费培训,直至采购人操作及医技人员完全掌握操作、基本维护技术为止。
5.7.2 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相关人员培训作出明确响应。
二、发包方式:总包,包工包料,禁止转包及分包。
三、现场踏勘:要求拟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议价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工程实施地点。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六、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但增减工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七、履约担保:本工程不采用。
八、付款方式:成交人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
九、验收方式:按采购方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十、环境保护、安全文明建设要求:承包单位须保证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保证施工结束后的场地干净整洁;确保安全施工,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十一、采购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另附)
十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十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与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满足: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改造,GC2 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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