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警用防水防护服招标公告

冬季警用防水防护服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冬季警用防水防护服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冬季警用防水防护服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着提高民警路面执勤能见度、醒目度的个人防护装备为原则,急需购置统一的冬季警用防水防护服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5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泰安东升服装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部高新开发区创业大街36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经过考察目前只有泰安东升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 冬季警用防水防护服符合需求 贯东旭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主任科员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和平区湖北路8号
2)联系人:贯东旭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2)联系人:贾婕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16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护服 防水 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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