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资审公告
宿豫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资审公告
标段编号:E321*****131086*****001
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的宿豫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豫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1.2 工程规模:项目计划建设面积 3 万亩高标准农田,投资约 7500 万元,勘察设计费约 180万元(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1.3 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 10 天内完成项目选项入库、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2)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具体时间满足上级求)。
(3)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 20 天内提供经图审后的施工图及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2007 规定)、预算、标底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
(4)规划设计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同时使用BIM (建筑信息模型)来制作 3D 规划图。
(5)后续服务期:从初步设计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施工现场配备不少于 1 名设计人员驻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及时对现场变更情况审核、 出具设计图纸,对竣工验收情况提出意见、签字确认)。
(6)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不可更改的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及一套CAD图纸和3D规划图。
1.4 质量要求:(1)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 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上述要求在项目实施期内有变化的,按最新变化后的规定执行。
(2)使用 BIM(建筑信息模型)制作的 3D 规划图,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以及与相关规范和标准的符合性。以上传至“易掌田”时间为准 。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 15 日内,支付合 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组织项目工程第一次报账后,支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20%;项目区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70%,余款在市级竣工验收通过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计划建设面积约 3 万亩高标准农田,投资约 7500 万元,勘察设计费约 180 万元(具体 以上级批复为准) 。项目区位于:宿豫区境内;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项目建议书、地形地貌测绘(含新增耕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年度计划编制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节余资金和审计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安排的2025年度其他零星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 按照《江苏省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开展宿迁市宿豫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提供上图入库日常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建立和完善数据库。提供以上两项工作在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含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和纸质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及项目整体效果图设计、地形测绘资料、上图入库等)及有关技术资料。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1投标报价(20 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评分办法 |
1 | 投标报价 | 20.00 分 | 投标报价基准值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概预算软件生成的勘测设计费用的 100%;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基本分 5 分,与基准值相比,投标报价每低 1 个百分点加 1 分,最高得 20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即:报价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概预算软件生成的勘测设计费 用的85% ”的,其报价得分为:5+(100-85)*1=10+15=20 分。 |
3.2 人员配备(32 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评分办法 |
1 | 项目负责人 职称、执业 资格、类似 工程设计业 绩 | 14.00 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 ,加 2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职称证书原件原色扫描件为评分 依据。 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上述专业的,可以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原色扫描件 或职称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原色扫描件, 以 毕业证书中标注的专业为准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 表》评审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的,加 4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证书原件原色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3)项目负责人 2020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 来,有单项合同面积在 2 万亩及以上或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也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 “设计负责人 (是设计项目总负责人,不得为某专业设计负责人)”的,每有一 个加 4分,本项最多加8 分。 本款要求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原色扫描件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如缺一样或不能反映出上述内容的,视为投标人选派的 “项目负责人”无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如“ 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不能明确反映项目内容、规模的 ,还须提供项目批复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或提供该项目业主单位 出具盖章 的证明材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重复计分。如有重复,只按加分最高的计取一次。 (4)上述 “(1)~(3)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平台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链接编入投标文件。未从宿 迁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的材料无效。 |
2 | 除项目负责人 外,投标人选 派的其他人员 职称、执业资 格 | 18.00分 | (1)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选派的其他人员中具有 “规划、土壤、水利水电、农田水利、水文地质、造价、测量(测绘)、结构、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加 2 分;具有上述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加 1 分。 本项最多加 12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职称证书原件原色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一人具有多专业职称证书的,按最高分加 1 次。 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上述专业的,可以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原色扫 描件 或职称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原色扫 描件, 以 毕业证书中标注的专业为准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 表》评审专业为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选派的其他人员中具有 “注册规划师、注册咨询师(水利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的,每有一人加 2 分。本项最多加 6 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原色扫描件为评分依据。涉及专业的 ,以资格(注册)证书中标注的专业为准 。 一人具有多个上述证书的,只按加分最高的计取一次,其他符 合要 求的证书不重复加分。 (3)合同签订后须派一名驻场人员,直到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加分人员的2024年以来连续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提交方式同项目负责人。未提供的不加分。 |
3.3投标人业绩(18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评分办法 |
1 | 投标人业绩 | 18.00 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单项合同面积在2万亩及以上或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也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设计业绩” 的,每有一个加 6 分,本项最多加18分。 本款要求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原色扫描件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如缺一样或不能反映出上述内容的,视为投标人无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如“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不能明确反映项目内容、规模的,还须提供项目批复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与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重复计分。如有重复,只按加分最高的计取一次。 上述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链接编入投标文件。未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平台诚信库中链接的材料无效。 |
3.4 勘察设计组织实施方案(30 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评分办法 |
1 | 投标人规划设 计方案中对本 项目的理解及 总体设计思路 | 4.00 分 | 1、投标人对本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设计理念理解透彻;规划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规划设计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可得4分; 2、投标人一般性了解本工程情况,对本项目建设理念有较好的 理解;对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思路较清晰;总体规划设计思路基本切合实际,较合理可行,可得2分; 3、投标人不够了解本工程情况,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熟悉不全面 , 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不深;对规划设计工作内容思路不够清晰;总体规划设计思路不够科学,得 0分。 |
2 | 本项目规划设 计应重视的关 键问题及对策 措施 | 4.00分 | 1、对本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 ; 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 4 分; 2、对本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清晰,措 施及建议较合理;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 2分; 3、对本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不够具体;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方案、新方法的,得 0分。 |
3 | 工程投资概算 编制方案 | 6.00分 | 概算编制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实际情况且优于规范要求可得6分;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 4分;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较强、内容完整,可得2分;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 |
4 | 所引用规范的 合理全面性 | 3.00分 | 所引用的设计规范全面、合理、准确,得 3 分,不够准确 得1分,引用错误的不得分。 |
5 | 服务承诺 | 4.00分 | 1、设计文件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服务承诺,并有相应的 服务措施的得 2 分;服务承诺完整、可靠、详细具体的得 2 分;一般的 1 分;欠缺较大的不得分。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服务承诺,并有相应的服务措施的,2分。服务承诺完整、可靠、详细具体的得 2 分;一般的 1 分;欠缺较大的不得分。 |
6 | 组织机构 | 3.00分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3分;有缺陷的不得分。 |
7 | 质量要求及质 量保证措施 | 3.00分 | 质量描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措施完善,符合实际情况且优于规范要求可得3分;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 2分;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较强、内容完整,可得1分;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 |
8 | 进度计划及进 度保证措施 | 3.00分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实际情况且优于规范要求可得3分;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2分;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较强、内容完整,可得1分;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 |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2.1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4.2.2 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可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 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 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
4.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设计单位若与勘察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勘测的专业负责人可由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均应为设计单位人员。
4.4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5.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4.5.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5.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能力;
4.5.4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5.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4.5.6 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6 其他条件:
4.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7.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4.7.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4.7.6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7.7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 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00 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7:30 登 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 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 自行选择服 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 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本项 目采用网上开标 , 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 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 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 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宿迁市数据局 0527-********。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 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宿豫区珠江路1006号农林大厦
联 系 人: 夏朝晨
联 系 电 话:05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庆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洞庭湖路87号203室
联 系 人:张梦
联 系 电 话:152*****616
E-mail:*********@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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