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穆尔河)大桥工程建设试验检测机构招标公告
(阿穆尔河)大桥工程建设试验检测机构招标公告
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阿穆尔河)大桥工程建设项目
试验检测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阿穆尔河)大桥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阿穆尔河)大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872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阿穆尔河)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6〕637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阿穆尔河)大桥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6〕35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黑龙江大桥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中方侧)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和黑龙江省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黑龙江大桥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中方侧试验检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阿穆尔河)大桥工程建设项目是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是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中俄两国经贸往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起自吉林至黑河国家高速公路(黑河出口段)K2+240处,经长发屯(黑河市南部约7公里)跨越黑龙江(阿穆尔河),止于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市卡尼库尔干村北的布哈公路,主桥长约1283米,由中俄双方共同建设。其中,本项目中方侧全长约6.514公里,大桥长约740.75米(含主桥536.25米、引桥199.5米、桥台长5米),接线长约5.773公里(含口岸联检区路段)。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2.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中方侧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大桥宽度14.5米(不含布索区),路基宽度16米。主桥采用84.75+84+5×147+84+84.75米矮塔斜拉桥桥型方案,引桥采用3×66.5m钢-砼叠合梁连续梁。主桥共设置六个索塔,采用钢箱结构,斜拉索采用平行钢绞线索斜拉索,基础采用群桩扩头桩基础。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本项目含中桥86m/1座,分离桥79.08m/1座,涵洞9道,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通道箱涵2道。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
2.4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2016年12月~2019年10月,施工工期3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试验检测服务期58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试验检测合同段(合同段名称:SJ)。试验检测机构应是由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中标单位负责组建,承担本项目中方侧的大桥、接线、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施工的试验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中方侧的大桥、接线、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施工的试验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申请合同段相应资质、试验检测经验要求的单位,均可对本项目试验检测合同段投标。具体资质、试验检测经验要求见下表:
试验检测 合同段 | 资质要求 | 试验检测经验要求 |
SJ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等级核定及认证参数中同时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 | 1、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3个及以上大桥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2、近五年内累计独立完成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均在15km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以上业绩中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可在同一个合同段内,也可不在同一个合同段内)。 |
注:近五年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试验室主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218.7.6.54:8083/traffic网站,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
(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1楼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咨询电话:****-********)。
(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4.2报名后,请投标人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6日,每日9 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1楼,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单位介绍信、联系方式说明(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上述证明资料彩色影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 元人民币,项目基础资料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 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1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1楼,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于2016年12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6、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中标侯选人将在黑龙江省交通厅门户网站“黑龙江交通”(ht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6.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6.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6.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6.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7、通讯信息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函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黑龙江大桥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150040
电 话:****-********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周先生、杨先生
电 话:***-********-***、861
项目专用电话:157*****649
传 真:***-********
电子邮箱:bjztc5@126.com
网 址:www.bjztc.com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1-1 资质
资 质 要 求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等级核定及认证参数中同时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 |
附件1-2 业绩
业 绩 要 求 |
1、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3个及以上大桥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2、近五年内累计独立完成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均在15km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以上业绩中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可在同一个合同段内,也可不在同一个合同段内)。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注:1、近五年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大桥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数量按试验检测合同中含有的大桥个数计算,例如:1个试验检测合同中含有3座大桥,按3个项目计算。
附件1-3 人员
岗 位 | 数量 | 要 求 |
试验室主任 | 1 | 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交通运输部公路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桥梁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8年以上道桥专业工作经验(设计、施工或监理、试验),且从事道桥试验检测或技术服务工作5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座大桥工程试验检测的试验室主任。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桥梁,具有8年以上道桥专业工作经验(设计、施工或监理、试验),并且从事道桥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座大桥工程试验检测的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 |
注:1、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岗位登记证明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试验检测人员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彩色扫描件为准。
2、本项目道桥相关专业是指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桥工程、路面工程、土建工程专业。
附件1-4 常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试验、检测 项目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土工 试验设备 | 标准土壤筛(圆孔0.075-60mm) | 套 | 2 | |
电子天平(感量0.01g、0.1g、1g) | 套 | 各1 | |||
烘箱(中型) | 台 | 1 | |||
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 台 | 1 | |||
自动击实仪(重型) | 台 | 1 | |||
脱模器 | 台 | 1 | |||
CBR值试验仪 | 套 | 1 | |||
比重瓶 | 个 | 4 | |||
2 | 集料 试验设备 | 标准筛(方孔砂、石筛) | 套 | 2 | |
电动摇筛机 | 台 | 1 | |||
电子天平(感量0.01g、0.1g、1g) | 套 | 各1 | |||
针片状规准仪 | 套 | 1 | |||
游标卡尺 | 个 | 1 | |||
压碎值试验仪 | 台 | 1 | |||
2000KN数显压力机 | 台 | 1 | |||
砂当量仪 | 套 | 1 | |||
容积升(1升-50升) | 套 | 1 | |||
浸水天平(感量0.1g) | 套 | 1 | |||
烘箱(中型) | 台 | 1 | |||
电子秤(0~50kg) | 台 | 1 | |||
3 | 水泥 试验设备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标准稠度仪 | 台 | 1 | |||
沸煮箱 | 台 | 1 | |||
雷式法测定仪 | 个 | 1 |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台 | 1 | |||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 | 台 | 1 | |||
恒加载抗折抗压试验机 | 台 | 1 | |||
凝结时间测定仪 | 台 | 1 | |||
负压筛析仪 | 台 | 1 | |||
水泥比表面积仪 | 台 | 1 |
序号 | 试验、检测 项目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4 | 水泥砼、砂浆 试验设备 | 水泥砼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砼标准振动台(1㎡) | 台 | 1 | |||
水泥砂浆稠度仪 | 台 | 1 | |||
坍落度筒 | 套 | 3 | |||
砼贯入阻力仪 | 台 | 1 | |||
容量筒 | 个 | 4 | |||
电子秤(0-100Kg) | 台 | 1 | |||
砼试模 | 组 | 15 | |||
5 | 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设备 | 路面材料强度仪 | 台 | 1 | |
无侧限抗压试模 | 套 | 3 | |||
水泥剂量EDTA滴定设备 | 套 | 1 | |||
6 | 沥青 试验设备 |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 台 | 1 | |
自动针入度仪 | 台 | 1 | |||
低温延度仪(双数显) | 台 | 1 | |||
数显软化点仪 | 台 | 1 | |||
旋转薄膜烘箱 | 台 | 1 | |||
恒温水槽 | 套 | 1 | |||
7 | 沥青混合料 试验设备 | 沥青混和料拌合机(20L) | 台 | 1 | |
浸水天平(感量0.1g) | 台 | 1 | |||
马歇尔电动击实仪 | 台 | 1 | |||
马歇尔稳定度仪 | 台 | 1 | |||
沥青抽提仪 | 台 | 1 | |||
沥青含量分析仪(燃烧炉) | 台 | 1 | |||
烘箱(大型) | 台 | 1 | |||
恒温冰箱或冰柜 | 台 | 1 | |||
最大理论密度测定仪 | 台 | 1 | |||
8 | 钢筋 试验设备 | 万能材料试验机(0-1000KN) | 台 | 1 | |
9 | 路基路面 测试设备 | 灌砂筒(Φ150、Φ200) | 套 | 各5 | |
环刀 | 套 | 3 | |||
取芯机 | 台 | 1 | |||
弯沉仪(贝克曼梁式) | 套 | 1 | |||
连续式平整度仪(八轮仪) | 台 | 1 | |||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 台 | 1 | |||
路面渗水仪 | 台 | 1 | |||
构造深度铺砂仪 | 套 | 1 | |||
10 | 结构混凝土 测试设备 | 数显强度回弹仪 | 台 | 1 | |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 | 台 | 1 | |||
11 | 地基承载力 检测设备 | 触探仪 | 台 | 1 | |
标准贯入试验装置 | 套 | 1 | |||
12 | 交通安全设施检测设备 | 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 台 | 1 | |
反光标志逆反射系数测定仪 | 台 | 1 | |||
光源的色差计 | 台 | 1 | |||
突起路标的耐冲击测定器 | 台 | 1 | |||
涂层厚度仪 | 台 | 1 | |||
13 | 桥梁检测设备 | TS-K100全自动超声成孔成槽检测仪 | 台 | 1 |
本表设备为强制性设备要求,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相应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视为强制性资格条件审查不合格。
注:1.本项目试验检测机构需要委托的试验检测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应委托具有相应试验资质的且通过计量认证的单位完成,试验检测过程中试验检测机构须通过有效手段予以监督,但外委单位的试验检测结果并不免除试验检测机构相应的试验检测责任。外委试验检测费等相关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未尽事宜,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及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关于印发《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黑路监发[2010]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1-5 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
主要办公、生活用房配备要求
表1
编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 量 | 备 注 |
1 | 综合办公室 | m2 | 60 | |
2 | 试验室 | m2 | 150 | |
3 | 留样区 | m2 | 30 | |
4 | 养生室 | m2 | 40 | 配备恒温控制设备,自动喷淋设备。 |
5 | 档案室 | m2 | 20 | |
6 | 会议室 | m2 | 40 | |
7 | 住宿用房 | m2 | 自定 | |
8 | 厨房、餐厅 | m2 | 自定 |
主要办公设备配备要求
表2
编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电脑 | 台 | 6 | 内存2GB以上 |
2 | 激光打印机 | 台 | 2 | 新购 |
3 | 复印机 | 台 | 1 | 可复印A3纸 |
4 | 摄像机 | 台 | 2 | 数码 |
5 | 相机 | 台 | 4 | 数码 |
6 | 桌椅 | 套 | 每人一套 | |
7 | 资料柜 | 套 | 满足资料存放 |
主要通讯、交通设施配备要求
表3
编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 量 | 备 注 |
1 | 固定电话 | 部 | 2 | 可以收发传真 |
2 | 移动电话 | 部 | 每人一部 | |
3 | 汽车 | 辆 | 2 |
附件2 评标办法
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阿穆尔河)大桥工程建设项目
试验检测机构招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由招标人代表1名和从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4名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二、评审标准
(一)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没有被省(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处罚或未在限制投标期内;
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招标公正性。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试验室主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检测项目和仪器设备、办公、生活、通讯设施设备与交通设施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须知附件3),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详细评审
1、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
(1)对合同条件的评价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方法;
b.投标人不得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方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
f.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否决投标处理。
(2)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力资源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财务能力的评价;
(3)对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检测人员素质、设备配置情况的可靠性、有效性进行技术能力的评价;
(4)对投标人编制的试验检测大纲的可行性进行管理水平的评价;
(5)对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进行业绩的评价。
如以上评审发现证明材料虚假、技术建议不可行,属重大偏差,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综合评分
1、施工试验检测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对投标人的试验检测人员投入、试验检测设施与设备配置、试验检测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试验检测程序及措施、技术方案、以往业绩及投标报价等按不同的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并按得分自高到低进行排序。
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其中技术部分(含商务部分)为90分,报价为10分,具体分值如下:
(1) 技术部分(含商务部分)为90分,其中
A.试验检测人员投入25分
1)试验室主任(15分)
试验室主任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2分;
试验室主任提供大桥试验检测项目的试验室主任业绩证明材料每增加1座大桥工程,加1.5分,最多加3分。
2)技术负责人(10分)
技术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8分;
技术负责人提供大桥试验检测项目的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每增加1座大桥工程,加1分,最多加2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计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大桥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数量按试验检测合同中含有的大桥个数计算,例如:1个试验检测合同中含有3座大桥,按3个项目计算。
B.试验检测设施与设备配置、试验检测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试验检测程序及措施、技术方案、以往业绩等65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试验检测设施与设备配备 | 5分 |
试验检测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 | 20分 |
试验检测程序及措施 | 15分 |
技术方案 | 15分 |
业绩 | 10分 |
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最高分 |
试验检测设施 与设备配备 (5分) | 1、设施配备科学;设备配置合理; | 4~5(不含4分) | 5 |
2、设施配备一般;设备配置较合理。 | 3~4(含4分) | ||
试验检测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 (20分) | 1、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 | 16~20(不含16分) | 20 |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 | 12~16(含16分) | ||
试验检测程序 及措施 (15分) | 1、程序合理;措施有力; | 12~15(不含12分) | 15 |
2、程序较合理;措施较有力。 | 9~12(含12分) | ||
技术方案 (15分) | 1、提供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 | 12~15(不含12分) | 15 |
2、提供技术方案较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 | 9~12(含12分) | ||
业绩 (10分) | 近五年(201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业绩: 1)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8分; 2)近五年内累计独立完成的大桥工程项目试验检测业绩,每增加1个项目,加0.5分,最多加1分。 3) 近五年内累计独立完成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工程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路基工程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可在同一个合同段内,也可不在同一个合同段内)的试验检测项目里程每增加15公里,加0.5分,最多加1分。(不足15公里整数倍的,不按内插法计算加分) | 10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计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大桥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数量按试验检测合同中含有的大桥个数计算,例如:1个试验检测合同中含有3座大桥,按3个项目计算;如投标人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2)投标报价1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第二信封公开开标,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服务费不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计算评标基准价:
现场否决投标及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除外,其余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述如下:
式中:F1——投标人报价得分;
F——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5;若D1<D,则E=1。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3)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含商务)、投标报价评分之和,如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按技术评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在前者优先。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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