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墙头镇墙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象山县墙头镇墙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使用海域使用权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1个工作日(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需要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邮编:******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联系电话:0574-********,邮编:******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电话:********,邮编:******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海域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象山县墙头镇墙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象山县水利局

象山县墙头镇墙头村北侧,西沪港底部海域

造地工程用海/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

0.1230

至2052年9月30日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污水处理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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