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城区公共智慧停车项目有偿使用-高州市城区公共智慧停车项目有偿使用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高州市城区公共智慧停车项目有偿使用-高州市城区公共智慧停车项目有偿使用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城区公共智慧停车项目(有偿使用) | ||
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城区公共智慧停车项目(有偿使用)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拟建项目分布于广东省高州市,路内停车位范围涉及旧城片区、城东片区、城南片区、西岸片区、山美片区共计29条市政道路路段。 | ||
资金来源 | 由有偿使用者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有偿使用者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有偿使用的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共4889个城区路内停车泊位。 | ||
招标内容 | 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公共资源受让方,与公共资源受让方签署有偿使用协议后完成有偿使用权转让。公共资源受让方完成高州市城区4889个路内停车泊位的项目勘察、设计、报建、融资、施工、竣工验收、运营期内项目运营以及合作期满后的移交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有偿使用权为30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28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有效。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6.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1.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14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1时4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1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电子保函打印件盖章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到达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及需提交核查的原件。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相关的公告或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1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地址 | 高州市文明路2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冯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油城九路6号大院6号2003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 |
招标监督机构 | 高州市财政局 | 联系电话 | 0668-*******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为避免因未及时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造成无法投标,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该项业务,因投标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造成投标人未能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和电子保函打印件盖章件或银行保函原件或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 投标人采用现金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完成投标登记后将投标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显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5.投标人缴交资料费人民币500元。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标签: 城区公共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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