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岭南街道集体企业资产清产核资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对岭南街道集体企业资产清产核资项目的询价公告

现就岭南街道下属企业广州市荔湾区岭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企业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岭南街道集体企业资产清产核资项目

二、委托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

三、服务要求:受委托的服务单位对街道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街道集体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情况进行清产核资;

2.重点对固定资产、集体物业进行清产核资,对资产归属进行明确,对相关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3.街道集体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荔湾区岭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广州市光扬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岭南塑料制品厂、广州市荔湾区清平副食购销部等岭南街道、荔湾区岭南工业公司、荔湾区光扬工业公司、荔湾区清平工业公司。

4.其他相关事项。

四、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服务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参与询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2.依法设立,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具有5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在广州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能为本项目配备4名人员;

4.近五年来投标人有独立完成街道集体企业审计业绩,具有街道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经验(以合同或“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电子报告中心”报备信息为准),可优先考虑;

5.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协会处分,且指派的注册会计师从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协会处分(提供书面声明)。

五、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包含所有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所需递交的文件资料

1.本公告第四点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2.服务单位的简介及团队介绍;

3.服务方案;

4.服务费用的报价;

5.近五年来的街道集体企业审计及清产核资业绩资料(以合同或“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电子报告中心”报备信息为准);

6.主管机关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资料。

七、递交文件要求及方式

1.递交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进行递交(信封上请注明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

2.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提交纸质资料。

3.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4.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8:00前(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递交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5.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304室。

6.咨询电话:冯先生,********(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评标方式

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岭南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在符合本公告第四点资格要求的同等条件下,根据服务质量、过往业绩、资质、报价等原则以综合评分选取意向单位,确定服务单位。

特此公告。




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4日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lw.gov.cn/ywdt/cgxx/content/post_********.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体企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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