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固玛镇第三小学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

皮山县固玛镇第三小学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概况:

皮山县固玛镇第三小学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阅本项目公告并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11: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皮山县固玛镇第三小学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项目概况:打印机、LED显示屏及服务器等;(详见皮山县固玛镇第三小学设备采购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调试等。(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2.3标项1、标项2、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明细表及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审计报告但需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1: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26日11: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1: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 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 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 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 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 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 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 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 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特别强调: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 采购人、集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 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采购人、集采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 程项目 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 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 评分的基 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将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皮山县教育局

地址:皮山县民生路2-1号

联系人:孟利龙

联系方式:0903-*******

2、集采代理机构: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皮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皮山县和谐小区社区办公楼 3 楼

监督投诉电话: 0903-*******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