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会议室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如东县慈善总会会议室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慈善总会会议室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慈善总会会议室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8万元人民币,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成,并服从采购单位的进度安排。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6日。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慈善总会会议室(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中路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勘察费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

4、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供货及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东县慈善总会

地址:如东县

联系人:袁媛

联系方式:153*****9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慈善总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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