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10: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预算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锦州市市府东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戴先生0416-*******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女士0416-*******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4-11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高新区税务局办公楼、办税楼物业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合同,采购人满意续签下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相关服务;(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下载(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元/年;

(二)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三)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四)领取文件其他说明:1、供应商需要准备的资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2、领取方式:①现场领取: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报名。②邮箱下载:将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到zjxm*******@163.com邮箱(邮件名称请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锦州市市府东路34号        

联系方式:戴先生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罗女士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  04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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