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开福区潮宗街区智慧平台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开福区潮宗街区智慧平台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建设内容

开福区潮宗街区智慧平台项目为深入落实街道建设发展定位,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城市智 治、社会智理的水平,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智慧强安,促进街道安稳化、数智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服务主要围绕街道主体进行智能化能力提升,以监测预警、城市管理、社会 治理、应急指挥作为重点,全面升级商圈安全管理信息化性能,让群众切身感受到 触手可及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以下几点:

(一)应用支持系统建设

建设包括街区物联网平台、融合通信调度(软件)、智能分析模块扩容等内容。

(1)街区物联网平台建设

构建街区物联感知平台,按照“全量全要素”的接入目标,实现大规模、多协议感知终端的接入,支撑实现街道视频及物联感知设备统一管理和规范化治理。

(2)融合通信调度(软件)

构建融合通信调度系统,系统集成语音调度、视频调度、视频会议、数据调度、集群对讲、GIS地图等多种功能,能够让用户在不同的地点,通过网络进行可视化的多层指挥调度和远程商讨,从而实现高效、便捷的通信和协作。

(3)AR指挥模块

构建AR指挥模块,实时获取现场信息并叠加在真实场景上的虚拟信息,以实现街道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决策支持等功能。

(4)视频智能分析模块扩容

购买视频智能分析67种算法的100路授权服务。

(二)应用系统建设

建设包括潮宗街区应用平台、移动端、指挥中心一张图和外部接口等内容。

(1)潮宗街区应用平台建设

搭建集数据支撑、精准治理、应用场景、安全保障于一体的潮宗街区应用平台,切实提升事件处置、联勤联动效率,推动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不断改善,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更高效的响应机制、更专业化的应急支持,推动事件应对处置从“传统流转”向“智能统管”转变。

(2)潮宗街区应用平台(移动端)建设

用于移动端接受分派的任务指令并反馈。依托移动设备,采用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将各类事件问题文本、图像和位置信息实时传递。

(3)指挥中心一张图建设

通过指挥中心的建设,在指挥中心一张图上呈现事件管理、温情处置、事件流转、一店一档,维护管理等功能,完善指挥调度体系,提升应急处置决策效率和指挥调度能力。

(4)外部系统接口

建设完成与开福区视频云平台、开福区数据中台、开福区网格化平台、小区出入口系统对接等系统的接口开发。

(三)前端感知设备建设

结合街道管理、社会治理、应急处置、消防管控等需求,在街道内重点区域新建高中低点摄像头,以及消防感应终端等物联设备,实现精准防控。

(四)指挥中心及中心机房硬件设备购置

(1)构建指挥中心展示大屏和视频会议系统。

(2)建设融合通信调度系统(硬件),实现整合语音、视频、图像、数据等多种信息媒体,实现多业务融合调度。

(3)新构中心机房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算法解析服务器及网络设备。

(五)建设期服务采购

采集第三方 LBS 数据、信令数据实现区域宏观统管、人流来向分析、实时热力呈现,监测人流动向;完成前端消防设备、社会面视频数据的接入、安装调试服务。

二、建设原则和策略

潮宗街区智慧平台项目建设遵循“整体性、开放性、先进性、实用性、标准化、可扩展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原则,确保项目的设计和服务满足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全局需求,体现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领先水平。

(1)整体性

以“兼容已有、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的设计思路进行项目整体规划设计,在系统架构、网络传输、点位规划、业务应用等方面,既要考虑已有资源接入和兼容、又要运用成熟的先进技术满足本项目需求,还要为将来的扩容、扩展和升级打下基础。

(2)开放性

以“统分结合、开放兼容、分层解耦”的设计思想进行系统设计,采用业界主流的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标准协议,云平台应具有开放性和兼容性,并充分考虑软件与硬件解耦,数据与应用解耦,保证基础设施、数据、算法、应用等各层能力的开放。

(3)先进性

系统设计时,充分考虑架构和技术的先进性,确保选用的架构和技术符合未来发展趋势,使系统具有较强的生命力,有长期使用价值,保障项目在五年内不落后。充分考虑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的趋势,在技术上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采用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技术,以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总体设计一步到位,保证项目建设的总体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以适度超前的意识为指导原则,设计中采用先进的系统设备及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以集成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主流产品为核心设备,以保证系统在技术上领先,成熟稳定,符合今后的发展趋势。

(4)实用性

采用成熟和实用的技术和设备,最大限度地满足现在和未来五年的功能需要,项目建设必须突出实用性,鉴于系统技术复杂,投资巨大,在服务中应以现实需求为导向,以有效应用为核心,以技术建设与工作机制的同步协调为保障,确保系统能有效服务于各级业务部门的需要。

(5)标准化

系统必须统一标准,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建设要求基础上,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系统架构,整合已建天网资源和社会视频资源,在统一的标准框架下实现统一部署、资源共享、平台共用,构建全网各种设备接入、各子系统互联互通、视频信息系统互联共享的系统。

(6)可扩展性

系统总体结构具有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可兼容不同厂商类型的产品,使整个系统可以随着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不断得到充实、完善、改进和提高,并在设计上留有冗余,以便于将来的系统应用扩展。

(7)安全性和可靠性

系统应具有容错措施,单点、局部设备故障不影响整体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核心和关键设备采用冗余配置,以集群或热备方式运行,实现故障快速恢复。系统选用设备应具有相应资格的软件评测中心、产品检测中心的测试,质量达标,性能稳定,能够持续有效运行,满足7×24小时不间断持续运行的需要。

二、相关标准

1.1 政策文件

1. 《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1年

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年

3.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

4. 《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2019年

5. 《“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6. 《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

7.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长沙商贸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创建国际消费城市的实施意见》

1.2 行业标准规范

1. 《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数据规范》GB/T*****-2020;

2.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9385-2008);

3.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GB/T9386-2008);

4.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2008);

5. 《信息技术服务治理》(GB/T*****);

6. 《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与代码》(GB/T*****-2012);

7. 《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DB11/T1010-2013);

8. 《信息技术云计算概述和词汇》(ISO/IEC*****-2014);

9. 《云计算服务协议参考框架》(YDB144-2014);

10. 《信息技术云计算参考架构》(ISO/IEC*****-2014);

11. 《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80号);

12. 《长沙市电子政务服务技术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目规则〉》(CSDZ *****-2018);

13. 《长沙市电子政务服务技术规范〈政务信息资源提供方编码〉(CSDZ *****-2018)》;

14. 《长沙市电子政务服务技术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与代码〉(CSDZ *****-2018)》;

1.3 安全相关标准规范

1. 《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2014);

2. 《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GB/T*****-2014);

3.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管理指南》(GB/T*****-2018);

4.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GB/T*****-2018);

5. 《信息安全技术时间戳策略和时间戳业务操作规则》(GB/T*****-2018);

6.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用户身份鉴别技术指南》(GB/T*****-2018);

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监测基本要求与实施指南》(GB/T*****-2018);

8. 《信息安全技术可信计算规范服务器可信支撑平台》(GB/T*****-2018);

9. 《信息安全技术数字签名应用安全证明获取方法》(GB/T*****-2018);

1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019);

11.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019);

12.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019);

13.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020);

14.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漏洞分类分级指南》(GB/T*****-2020);

15. 《信息安全技术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技术要求》(GB/T*****-2020);

16. 《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审查规范》(DB43/T2313-2022);

17.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GB/T*****-2019);

18. 《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GB/T*****-2020)

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2021);

20. 《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GM/T 0115-2021)(2020版);

21.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 0116-2021)(2020年12月);

22.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2020年12月);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7.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2023)

28.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2020);

29.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处理中告知和同意的实施指南》(GB/T *****-2023);

30. 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要求(GB/T *****-2022);

31. 《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审查规范》(DB43/T 2313-2022)。

1.4 综合布线安防相关标准规范

1.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GA/T669-2008)

2. 《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DB33/T629-2007)

3.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011)

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5.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2011)

6.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2009)

7.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2000)

8.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

9.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833-2009)

10.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312-2007)

11. 《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DG/TJ08-601-2009)

12. 《电视视频通道测试方法》(GB3659-83)

13.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1987)

14.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17963)

15.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008)

1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8566-2007)

17.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348-2004)

19.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174-2008)

2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057-2010)

2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343-2004)

22.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2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工作。

1.2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3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供货范围

1、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软件、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2、中标人负责软件、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装;

3、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服务质量要求

1、知识产权

项目完成后,本项目所有成果及资料、软件定制开发部分及源代码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拥有使用权,如需他用须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中标人应在本项目终验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将源代码及其相关文件、成果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

2、人员要求

(1)项目管理团队须具备相关项目经验,项目经理和核心项目成员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保证项目全程在项目现场。

(2)项目经理应要求具备资深项目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敬业精神。

(3)在实施过程中,要求项目管理团队成员岗位固定,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对核心人员进行调配。如供应商发生人员变更,需至少提前两周向采购方提出,并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售后服务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所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维护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用户方提供每天24小时,一年365日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提供最及时的故障响应,7×24小时一站式故障申告受理服务,同时提供技术业务咨询服务。投标人须承诺在报障后1小时内响应,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以确保故障点位恢复正常使用。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由于维护原因,需中断设备操作时,必须提前至少48小时(重大自然灾害除外)通知采购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时间不能安排在每天8:00至20:00内进行。

4、项目验收合格后,投标人须配备至少2人专职驻场负责本项目设备日常运维,调试、业务调度等,驻场时间不少于一年。

5、设备接口与所有接入设备的对应清单要详细、准确。

6、强、弱电线缆与设备连接的接头要制作牢固,扎线整齐有序。

7、各设备相关管理配置文档、账户、密码、应全面并移交完善。

8、项目整体质保期限为三年,软件功能5年免费升级迭代。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三年内产品有任何故障,都由中标人负责更换维护,如超出产品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如中标人未按招标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9、质(维)保期内,中标人提供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系统维护、故障检修,以保证硬件设备和各项系统正常运行。

10、质保期内发现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应负责修复,无法修复的应负责更换。质保期内因维修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人员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1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或维护、提供备用设备,及时解决故障,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六、验收标准

验收责任主体: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

组织形式:本项目由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委托履约验收不转移或者免除采购单位履约验收工作的主体责任。

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方式:本项目一次性整体验收。

1、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并正常使用后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

(2)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采购人组织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人员等至少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依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收货清单对产品数量验收,现场对项目系统操作、所供货物进行抽查并结合出厂合格证、节能(环保)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等纸质资料对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货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2、验收内容:

(1)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

(2)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中标人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3、验收合格标准: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出具项目验收合格书:(1)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2)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需求一致;(3)安装调试后达到使用要求;(4)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并与供货商承诺一致;(5)所供货物均具备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6)所供货物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7)所供软件产品与采购需求要求一致。

4、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更换,更换后还不合格的,不合格部分不予结算。如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按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直接扣除做为违约金。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应免费更换,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合同价款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中标人承担。

5、争议处理:中标人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采购人承担项目履约验收中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费用。

7、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

(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

(3)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应免费更换,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合同价款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投标文件履行合同义务;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中标人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七、其他要求

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工作。

2.2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3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3、结算方法

3.1 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2 付款方式:项目整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每次付费时中标人须提供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申请付款,付款流程按采购人的财务制度执行。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软件、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承诺,如中标后在质保期内,所发生的版权和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均自行负责。

6、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内容:本项目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且明确分包内容,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详见“分包意向协议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街道办事处 智慧平台 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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