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安保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周南实验中学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93号,学校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5m2,绿化面积:约5000m2,进出大门2个,教师宿舍出入门1个,学生人数约2021人,寄宿学生约403人。

二、相关标准

《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为招标用的规范版本,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保安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中标人必须接受。

湖南省若出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执行细则后,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该细则执行保安服务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保安公司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学校日常管理、保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是在完成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

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对保安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记录,也是检查、促进保安公司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素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保安公司管理、完成任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 考评对象和形式

第四条 由学校相关科室负责对聘用的保安公司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条 考评的形式为月度绩效考核。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学校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保安公司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保安公司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见附表)

第四章 实施的监控

第七条 保安公司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学校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学校的帮助和支持,学校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保安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 考核的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八条 每月末,学校对保安公司月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每月5日前,对保安公司上月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核意见,报校领导批准实施。

第九条 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季度保安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考核要求

第十一条 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学校结合保安公司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准确、有效的对保安公司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学校应结合保安公司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

第十三条 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长沙市周南实验中学安全保卫服务月考核表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考核人

管理

(20分)

公司针对秩序维护人员的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证件齐全(包括身份证、健康证、保安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

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证件缺失按1分/人/证扣分

从业人员年龄符合要求

4

年龄不符按1分/人扣分

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有齐全的必要器具、器械、服装

4

按1分/人/项扣分

公司每月定期召开从业人员例会;公司每月定期对从业人员组织业务培训

2

缺例会和培训记录按2分/次/月扣分

公司为从业人员购买了相应保险

2

未购保险(或不合要求)按2分/月扣分

公司与从业人员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

2

按2分/人/月扣分

在服务合同周期内受聘从业人员更换率低于10%

2

更换率超10%扣2分/次

考勤

(20分)

从业人员值班期间无迟到、早退、离岗、串岗、脱岗现象;无擅自代班、调班现象;无旷工现象;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对指定区域进行巡查(含开关门);遇特殊情况(如病假、事假等)履行请假手续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岗;上岗期间无打瞌睡或闲聊现象

20

迟到、早退、离岗、串岗、脱岗按2分/人/次扣分;私自调(代)班按2分/人/次扣分;缺巡查按2分/人/次扣分;履职不到位按5分/人/次扣分

日常工作(40分)

上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

违规扣2.5分/人/次

上岗期间不打电话聊天、打牌下棋、玩弄手机

5

违规扣2.5分/人/次

工作中讲文明,无刁难他人,无打人、骂人现象

5

违规扣5分/人/次

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按《登记准入制度》对驶入校园的车辆正确引导,不出现乱停、乱放现象;及时制止校园内的摆摊设点和非法经营现象(含大门两侧)

10

违规扣2.5分/人/次

严禁酗酒,无酒后上岗或上岗喝酒现象

4

违规扣4分/人/次

上岗期间及时打扫值班室和值班室前的卫生,并认真保持

5

违规扣2.5分/岗/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项交接班记载和值班记载,各项记录简明扼要并保持清晰、完整

6

违规扣3分/人/次

仪容仪表(10分)

无特殊情况,值班秩序维护人员必须着整套制服(包括帽、衣、裤、鞋),保持着装整齐、干净,无制服与便服混穿现象

4

违规扣1分/人/次

对待他人举止端庄,有礼有节,无损害学校形象和社会声誉的行为

2

违规扣2分/人/次

值班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装备整齐,正确使用各项装备和器械

2

违规扣1分/人/次

男队员无留长发、大鬓角、长胡须、剃光头、纹身、戴首饰等仪容仪表不整现象

2

违规扣1分/人/次

其他

(10分)

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保卫处组织的相应会议,不出现无故缺席或迟到

1

违规扣1分/人/次

值班室内不摆放个人生活用品,不乱堆乱放,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1

违规扣1分/人/次

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执勤点不出现留宿亲友或外来人员,更不能留异性朋友住宿

4

违规扣4分/人/次

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保安岗位培训;接受学校指派,参加学校应急情况处置

1

违规扣1分/人/次

无消极怠工情形,努力完成安全保卫处交办的事项,与同事互相帮助,无影响同事团结及损害学校形象和社会声誉的言论;无造谣、传谣生事现象

2

违规扣2分/人/次

服从安全保卫处调派,积极主动完成分派的工作任务

1

违规扣1分/人/次

处罚

在当月考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按每差1分50元的标准从合同经费当中扣除费用,如月考核得分60分,则罚款数为:(80-60)×50=1000元

奖分项

从业人员当月有重大立功情况的,视情形奖励1-10分/人/次;

从业人员当月有协助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立功情形的,视情形奖励1-5分/人/次;

从业人员当月有提供重大价值情报信息,协助公安部门破案立功情形的,视情形奖励1-10分/人/次

此项以保卫处值班日志记录的事实为依据,每月奖励的累计总分值最高为30分。

三、技术规格

人员配备: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0人保安队伍,其中固定岗 7人,机动岗3人。为长沙市周南实验中学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出入管理

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 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 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 消防系统

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3、 门前“三包”工作

3.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3.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4、 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安保经理日常管理等。

5、 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6、其他要求

6.1 年龄:年龄18—45周岁左右,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6.2 待遇:员工工资包括食宿、服装、装备、社保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不得违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服务期限内发生的任何因待遇引发的劳务纠纷由中标方负责,与采购人和校方无关。

6.3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6.4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6.5 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或等同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7 、保安工作职责:

7.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7.2 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7.3 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7.4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7.5 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7.6 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支付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周南实验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约定安保服务任务,采购人每月考核合格,等采购人上级部门下拨相关资金,中标人提供正规发票后由采购人按季度支付合同款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支付(含人工工资、服装费、保安及保洁所需工具和用具、保险费、税费等)。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为本项目派出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相关用工规定,其人工工资不低于长沙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需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作业期间发生的意外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