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二噁英类减排项目”项目监控和协调个人专家招聘公告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二噁英类减排项目”项目监控和协调个人专家招聘公告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义务,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对钢铁行业二噁英等POPs减排要求,切实维护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FECO”)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发了“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二噁英类减排项目”(以下简称“钢铁项目”),旨在帮助中国履行POPs公约中有关的副产物二噁英减排相关义务,开展钢铁行业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BAT/BEP)示范及推广。项目的开发目标是在钢铁行业选定的生产线中示范减少二噁英排放的BAT/BEP,并进行全国推广,加强监管框架和能力,以促进钢铁行业二噁英排放的可持续减少。为此,项目将组织一系列企业示范活动,修订相关标准、法规等,组织相应培训等活动。项目预计于2025年1月份启动,实施期为6年,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FECO。
根据项目的安排和要求,拟聘请一名项目监控和协调个人专家负责中国钢铁行业环境可持续二噁英类减排项目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参与项目下各示范活动合同、财务数据管理以及资料收集等工作,有序推动项目活动的实施,协助项目组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详细工作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
工作时间为预计12个月,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劳务费用按日计酬,包含所有个人费用。该合同从双方签署当天或共同约定时间生效。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履约三处 任志远 胡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813室
邮编:******
电子邮件: ren.zhiyuan@fecomee.org.cn;hu.jian@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4年12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个人简历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财务处 肖女士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
电话:010-********
接收传真:010-********
接收电子邮件: xiao.suizi@fecomee.org.cn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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