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庄镇文体中心PPP招标公告
汤庄镇文体中心PPP招标公告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高邮市汤庄镇文体中心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高邮市汤庄镇文体中心PPP项目
标书编号:FHZCG-20161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回报机制
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高邮市汤庄镇文体中心PPP项目一期投资1227.84万元。包括前期费用、土建、装潢工程建设费用和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高邮市汤庄镇文体中心地块位于高邮市汤庄镇金堰社区澄东组,项目占地10亩,一期总建筑面积约2665㎡,包括:影剧院(报告大厅)、少儿艺术培训中心、健身房、乒乓球馆、器材存放室、茶水间、公共卫生间、其他辅助用房等。
2、本项目的付费机制采用:年度项目补贴+年度运营补贴。
⑴.年度项目补贴。镇政府根据项目投资额和一定的利率计算每年等额补贴金额,并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分季度支付。年度补贴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项目补贴金额=[(项目投资额-政府入股金额)×利率×(1+利率)运营年限]÷[(1+利率)运营年限-1]
利率:本项目年利率不高于7%。
⑵.项目投资额:包括土建、装修、市政、设施、安装等建设费用,和规划设计、监理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土地费用。投资额以招标前市发改委批复的项目概算为准,项目公司在确定施工单位时,施工单位让利部分归项目公司所有,项目完工后根据审核结论和上述公式调整计算年度项目补贴金额。项目公司未经镇政府同意,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引起的投资金额增加部分,镇政府不予补偿,不计入补贴范围。项目公司在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时,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发改委批准的概算。项目设施标准以镇政府和项目公司双方认可为准。
项目结束审计后,最终年度项目补贴金额=[(项目审计后决算数×财政局批复的预算数÷实施单位中标的报价数-政府入股金额)×利率×(1+利率)运营年限]÷[(1+利率)运营年限-1] ×社会资本方中标年度项目补贴金额÷标底年度项目补贴金额。
3、年度运营补贴
从项目正式运营开始,镇政府安排专项运营补贴,项目公司同时从年度项目补贴中拿出同等金额的资金,共同设立运营专项考核资金,根据运营考核结果发放。
镇政府运营补贴第一年基数为10万元,今后每三年根据国家公布的CPI和PPI调整一次。调整后财政补贴金额=调整前一年运营补贴金额×[1+(CPI+PPI)/2],项目公司拿出来的专项考核资金也相应增加。
4、年度运营收益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在项目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根据市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收费政策对文体中心进行收费(包括体育场营业用房出租收入、举办各类活动租金收入、文体活动门票收入、停车场收入、户外广告收入等),运营期间产生的收益和负债均与镇政府方面无关。
三、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化+政府补贴--无偿移交给政府”的运作方式,即BOT模式。
2、高邮市人民政府授权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的PPP合作中政府方的事务。高邮市汤庄镇文化体育站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按照1%:99%的股权比例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其中高邮市汤庄镇文化体育站资本金出资4万元,社会资本资本金出资396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成立一个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文体中心项目的实施单位。汤庄镇政府占股的1%不参与分红。合作期内,双方均不得减资或退出。
3、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11年(含1年建设期)。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自采购公告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并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以书面方式回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盂城路584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印工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盂城路584号)
邮编:225600
采购单位联系人:姚义平 联系电话:139*****007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89*****123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咨询、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一套(U盘)。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标签: 文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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