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临时周转设施建设项目

产品临时周转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YBSXES********* 项目名称: 产品临时周转设施建设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187*****425
工期要求(天): 52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27 项目发包价(元): *******.58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6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7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 2024-11-28 10:00:00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1.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合同总金额的10%(缴纳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缴纳说明: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项目所在地: 南溪区
选取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在甲方预留地新建临时中转场。该建筑为轻钢结构建筑,屋顶和墙皆铺设聚酯防腐瓦,尺寸为:长119米、宽62米、高9.3米。独立基础,混凝土地面硬化等(具体做法详见图纸)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特殊要求: 1.合同签订(详见施工合同)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发包价)合同,合同价款为总价包干,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工程量若有增减,工程价款不作调整(设计变更除外)。
2.款项支付
2.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5日内承包人应同时缴纳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和合同总价的2%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甲方收到上述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预付款。如承包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2.1.1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付: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经确认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后,则在7个工作日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
2.1.2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进度款:
2.2.1钢柱、抗风柱制安完成(共计105根),在5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5%。
2.2.2整个骨架制安完成,在5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5%。
2.2.3全部屋顶、外墙、地面施工完成,在5日内项目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2%。
2.3结算款:项目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由乙方出具结算总价的全额增值税(税率:9%)专用发票给甲方。由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作为结算款,余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2.4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24个月后,若未出现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其保证金。
2.5乙方接受承兑汇票。若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乙方按1.5%贴息给甲方。
3.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3.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合格;
3.2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3.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3.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4.其他要求。
4.1电缆电器、钢材需使用正规品牌。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图纸、合同及清单.zip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建设 产品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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