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井陉县东尖山-吴家窑100MW光伏发电项目
新建井陉县东尖山-吴家窑100MW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井陉县东尖山-吴家窑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备(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达安创(井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正达安创(井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建井陉县东尖山-吴家窑100MW光伏发电项目
2.1.2项目地点:井陉县南王庄乡、吴家窑乡
2.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4资金来源:自筹
2.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6项目建设单位:正达安创(井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1.7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投资额约5.5亿元。新建10万千瓦光优发电项目(储能配比为20MW/80MWh)。配套建设内部485m2升压站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单晶硅光优组件约******块,组串式逆变压器约333台,升压变压器35台(13台3300KVA、13台3000KVA、6台2500KVA、1台2000KVA、1台1600KVA和1台1000KVA)。
2.1.8计划工期: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2025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发电。
2.1.9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相关现行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规程规范要求,满足光伏行业设计规范,满足招标人设计要求,达到设计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确保达标投产验收,满足招标人质量技术要求。
2.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全过程手续办理(除招标人提供的以外)、工程设计(含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组织设计审查、初步设计、系统及施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安评、职业病、光伏土地预审、环评、社稳、压覆矿、地灾、复垦、勘察、定界、用草、临时土地租赁、青苗补偿及地力恢复、余物清理、集电线路征地及补偿等、升压站土建及安装工程、光伏场区土建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土建及安装工程、储能系统工程、道路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基建安全/生产运营)、水土保持工程、沉降观测检验(有资质单位出具报告)、全场接地试验(有资质单位出具报告)、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全场试验(含电气特殊试验及仪表校验)、项目质监报验验收、竣工验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并网手续及其他所有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工作、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相关技术服务及质保服务等。
光伏区、升压站EPC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设备材料监造和催交、运输、卸车、二次倒运、保管、安装(含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组件检测、储能检测、试运行、完成各项验收、竣工决算审计、建设期工程保险、质保期保修服务、工程咨询服务、相关手续办理、备品备件、生产准备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主体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资质要求
3.3.1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2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3施工单位: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1个单个容量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竣工业绩(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等。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6技术力量
3.6.1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发电)执业资格。担任过1个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6.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或建筑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并担任过至少1个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6.3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③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商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审查申请相关资料;
(5)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9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备注:除资质、业绩以外,以上其他条款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2024年12月9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科瀛智创谷25号楼)获取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未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9:30分,地点为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科瀛智创谷25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媒体、媒介提供的信息或下载文件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招标人:正达安创(井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C座809室
联系人:张远远
联系电话:187*****981
招标代理: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人:张莉
电话:0311-********
招标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