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招标公告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招标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受学校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此次采购,其采购资金列入学校采购计划并已经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二、招标文件编号:********
三、采购内容: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1台,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采购技术要求如下:
1、投标产品必须成熟可靠,本项目采购的主机仅接受与制造厂家官方网页宣传一致的标准型号的投标,且投标产品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必须在国内有成功的激光烧蚀联用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单位签字盖章的使用评价及其他材料等予以证明);
2、射频发生器频率为27.12MHz,功率范围500~1600W连续可调;
3、雾化室标配Peltier半导体制冷装置;
4、压缩机制冷的循环水系统,输出水温10~20℃连续可调;
5、由安装于真空腔的多极杆构成碰撞反应池,碰撞反应池仅需通入5ml/min氦气,就能有效消除 ArO、ArCl等多原子干扰;
6、检测器线性动态范围:≥9个数量级;
7、满足氧化物干扰产率CeO+/Ce+< 1.5%、双电荷干扰产率Ce++/Ce+< 2.0% 的前提下,灵敏度指标:
中质量89Y或115In≥300M cps/ppm;
重质量205Tl≥250M cps/ppm 或者 238U≥350M cps/ppm;
8、稳定性(1ppb多元素调谐液):
20分钟短期稳定性:<2% RSD;
2小时 长期稳定性:<3% RSD;
9、背景噪声:
在9 amu(实际元素9Be):背景噪声 ≤1 cps;
或者在4.5amu与220amu(不存在元素):背景噪声 ≤0.5 cps。
(公告内容有限,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4. 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60万元或以上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的销售业绩。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1月21 日~2016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接受报名;周五下午、节假日及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
2、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东区设备楼205室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综合事务科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本网站“招标投标指南”栏目中的格式);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代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收取报名及招标文件制作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1整。
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东区设备楼2楼206招标评标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
电子邮件:ztb@cug.edu.cn 传真:027-********
技术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9*****23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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