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泊位用海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招标公告

4#~5#泊位用海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潭综合保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港平潭港区金井作业区4#~5#泊位用海 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项目的招标公告
品目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渔业服务/鱼苗、鱼种培育和养殖服务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保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平潭县公告时间2016年11月21日 15: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8:30至2016年11月28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寓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寓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7*****868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保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平潭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183*****26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公寓四号楼二层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女士/177*****868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保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潭综合保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港平潭港区金井作业区4#~5#泊位用海 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项目的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潭综合保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港平潭港区金井作业区4#~5#泊位用海 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HR*******-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7*****8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保税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潭县

联系方式:李先生/183*****2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177*****8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公寓四号楼二层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福州港平潭港区金井作业区4#~5#泊位用海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项目

数量: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自然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A、自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2)须本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的苗种场具体信息资料、场地照片、场地租赁协议等)(5)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提供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报表中需含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6)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9)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的苗种场具体信息资料、场地照片、场地租赁协议等)(10)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释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解释:供应商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8:30至2016年11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寓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寓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偿 生态 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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