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绍兴市贯彻落实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报告》(绍市委〔2024〕11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绍兴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用煤总量不降反升。绍兴市未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有关工作2021-2022年,绍兴市GDP累计增速达13.5%。各类能源消费也同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按照绍兴能源“十四五”规划,全市将建成投产的14个涉煤项目,用煤量将增长7.8%,总量增加偏快。同时,能源结构呈偏煤状态,产业发展对用热依赖仍然较大,2022年全市热电用煤占规上工业用煤比重接近90%。

二、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24日前。

三、整改目标

2024年12月底前,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动清洁能源发展,促进能源消费结构多元化。

四、整改措施

1.严格耗煤项目准入。一是制定出台规程文件。印发实施《关于涉煤项目缓批限批的通知》,停批涉煤项目,进一步严控涉煤项目审批,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工作导则(2024年修订版)》,首创分行业节能审查,严控新上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2吨标准煤/万元准入标准和高耗能项目用能减量置换制度,常态化精细化把好涉煤项目的“准入关”。二是实行煤炭减量控量。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围绕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目标任务,印发《绍兴市涉煤企业用煤全流程监管规程(试行)》,对全市重点用煤企业煤炭全流程监管全覆盖。压实属地责任,分解下达任务,以最小颗粒度做好涉煤项目和企业的用能过程监管,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争取完成年度控煤目标。

2.调整落实热力规划。一是调整供热布局。组织诸暨市经开区启动区域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规划修编,优化区域热源点及热力管网布局,力争到2025年3月底前通过省能源局审批。二是落实规划要求。督促上虞区落实《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提高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水平,保障区域稳定、连续、安全供热。

3.淘汰改造用煤设施。一是开展“五查五检”。今年5月,我委出台《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展企业自查、地方核查、专家抽查、交叉检查、全面复查“五查五检”,对企业用煤情况、审批台账、煤炭检测报告等材料进行现场查看。已开展三轮全覆盖能源监察和“专家问诊”,发现问题7项 ,实行挂单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问效。截至目前,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已全部关停淘汰,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在保障能源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源头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倒逼企业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节能技改、清洁能源替代的主观能动性。截至目前,全市已腾出用能量49.7万吨。

4.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一是能源结构提质提量。截至9月,全市累计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438.98万千瓦,同比增加109.76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占比达60.62%,同比增长34.81%。二是项目建设齐头快进。1-10月,全市新增光伏并网容量104.51万千瓦,计划完成率174.2%,累计备案107.84万千瓦,环比增加12.37%;新增新型储能装机69.23万千瓦,完成率227%,累计装机97.06万千瓦,环比增加12万千瓦,其中电网侧储能项目10个,装机63.1万千瓦,居全省第1。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0日(共7天)

联系人:应一兵

联系电话:0575-********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保护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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