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破产清算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主要资产状况
1. 固定资产
崇州天智公司有以下主要固定资产(包括被查封物等):
序号 | 名称 |
1 | 箱式台车电阻炉 |
2 | 感应加热设备 |
3 | 4500T四柱液压机 (被双流区人民法院执拍,已提出执行异议) |
4 | (2500T)正向单动短行程镁材挤压机 |
5 | 镁棒加温炉 |
6 | 冷床(四级环带) |
7 | 模具加热炉 |
8 | 牵引机 |
9 | 电动单梁起重机A3 |
10 | 电动双梁起重机 A5 |
1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A3 |
12 | FCDE160 防潮柜 |
13 | 镁合金试验炉 |
14 | 电动双梁起重机A5 |
15 | 配电工程 |
16 | 电动环链葫芦 |
17 | DIY办公电脑 |
18 | DIY制图电脑 |
19 | 打印机 |
20 | 美的空调 |
21 | 3T地磅 |
22 | 三维柔性焊接平台 |
23 | 锯切机床 |
24 | 台车鼓风加热炉1200*1000*800 |
25 | 800T四柱液压机 |
26 | 冷却循环系统 |
27 | 轻型中温电阻加热保温炉(井式炉) |
28 |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
29 | 蜂窝成型设备 |
30 | 花岗石平台 |
31 | 挤压机配套在线矫形机 |
32 | 水冷系统 |
2. 无形资产
序号 | 类型 | 专利号 | 名称 | |
1 | 实用新型 | 一种复合管母线 | ||
2 | 实用新型 | 一种金属复合管的热挤压成型模具 | ||
3 | 外观设计 | 电动快递车 | ||
4 | 实用新型 | 一种镁合金微型智能电动货车 | ||
5 | 实用新型 | 一种制备镁合金保健杯的模具套件 | ||
6 | 实用新型 | 一种镁合金无缝闭合框架 | ||
7 | 实用新型 | 一种轻量化可翻转卧铺 | ||
8 | 发明专利 | 金属焊接蜂窝结构的焊接装置及制备方法 | ||
9 | 实用新型 | 一种蜂窝结构的焊接装置 | ||
10 | 发明专利 | 镁合金3D超塑化处理方法以及超塑性精密成型方法 | ||
11 | 发明专利 | 一种自动调速焊丝收丝装置及焊丝自动缠绕方法 | ||
12 | 发明专利 | 一种金属热塑性成型组合模具 |
崇州天智的主要财产情况大概信息如上,投资人可向管理人咨询了解详细信息。
崇州天智轻量化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崇州天智轻量化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州天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4日作出“(2023)川018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崇州天智破产清算,并指定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崇州天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是为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现和识别崇州天智的重整价值。现管理人就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崇州天智概况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信息
崇州天智轻量化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62QW2Q46号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晨曦大道中段;法定代表人:权高峰;营业期限:2017年2月28日至永久;经营范围:轻金属材料及机电产品、轻量化运输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3D打印技术和设备的研发;货物进出口贸易(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崇州天智公司受疫情影响,生产业务于2021年7月停止,后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向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主要资产状况
1. 固定资产
崇州天智公司有以下主要固定资产(包括被查封物等):
序号 | 名称 |
1 | 箱式台车电阻炉 |
2 | 感应加热设备 |
3 | 4500T四柱液压机 (被双流区人民法院执拍,已提出执行异议) |
4 | (2500T)正向单动短行程镁材挤压机 |
5 | 镁棒加温炉 |
6 | 冷床(四级环带) |
7 | 模具加热炉 |
8 | 牵引机 |
9 | 电动单梁起重机A3 |
10 | 电动双梁起重机 A5 |
1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A3 |
12 | FCDE160 防潮柜 |
13 | 镁合金试验炉 |
14 | 电动双梁起重机A5 |
15 | 配电工程 |
16 | 电动环链葫芦 |
17 | DIY办公电脑 |
18 | DIY制图电脑 |
19 | 打印机 |
20 | 美的空调 |
21 | 3T地磅 |
22 | 三维柔性焊接平台 |
23 | 锯切机床 |
24 | 台车鼓风加热炉1200*1000*800 |
25 | 800T四柱液压机 |
26 | 冷却循环系统 |
27 | 轻型中温电阻加热保温炉(井式炉) |
28 |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
29 | 蜂窝成型设备 |
30 | 花岗石平台 |
31 | 挤压机配套在线矫形机 |
32 | 水冷系统 |
2. 无形资产
序号 | 类型 | 专利号 | 名称 | |
1 | 实用新型 | 一种复合管母线 | ||
2 | 实用新型 | 一种金属复合管的热挤压成型模具 | ||
3 | 外观设计 | 电动快递车 | ||
4 | 实用新型 | 一种镁合金微型智能电动货车 | ||
5 | 实用新型 | 一种制备镁合金保健杯的模具套件 | ||
6 | 实用新型 | 一种镁合金无缝闭合框架 | ||
7 | 实用新型 | 一种轻量化可翻转卧铺 | ||
8 | 发明专利 | 金属焊接蜂窝结构的焊接装置及制备方法 | ||
9 | 实用新型 | 一种蜂窝结构的焊接装置 | ||
10 | 发明专利 | 镁合金3D超塑化处理方法以及超塑性精密成型方法 | ||
11 | 发明专利 | 一种自动调速焊丝收丝装置及焊丝自动缠绕方法 | ||
12 | 发明专利 | 一种金属热塑性成型组合模具 |
崇州天智的主要财产情况大概信息如上,投资人可向管理人咨询了解详细信息。
3. 债务人的优势
(1)债务人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生产线基本完好,经必要调试后可以尽快投入生产。
债务人基于先进镁合金制造设计装备有2条镁合金压力加工生产线:一是卧式挤压机生产线,一是立式压力机生产线。
卧式挤压机的产品特征包括了:
①中等规格挤压型材(轨道车辆内装/外装、新能源汽车电机关键产品、电池包等);
②挤压平板(平板电脑主板坯、精制板带的坯材、预制镁基复合材料基板);
③预制中小规格锻造坯。
立式压力机的产品特征包括了:
①大中等规格镁合金锻造制品(轨道车辆过渡车钩、新能源汽车电机六大锻件、4/5/6移动通信基站散热器、中小规格汽车轮毂);
②大中规格特种镁合金锻造开坯。
(2)目前的生产能力,年产值和利润预估
2500吨卧式挤压机生产线的年产能>7000万元人民币,4500T+800T立式机生产线的年产能>3000万元人民币。
(3)技术优势、核心技术人才
先进镁合金技术方面:在高强度镁合金、高导热镁合金等制造上,债务人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有多项发明专利。
镁合金轻量化/功能化制造方面:债务人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多个产品进入大批量应用;为华为等头部企业开发了多个新产品。
债务人拥有权高峰(2省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教授领衔的多名归国专家团队。
(4)崇州市人民政府大力支持本项目重整
据崇州市有关部门表示,债务人重整,可以在已有6000平方米专业厂房基础上新增>15000平方米厂房,新增>60亩临近土地(7万元/亩),支持债务人重整,把优秀产能和人才留在崇州。
(5)项目恢复之后,本项目的增值空间
如果重整成功,相较于债务人的产能实际,其在轨道车辆、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等多领域都有产品需求,愿景需求>10亿元/年。
二、预招募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随时延长预招募期限或终止预招募。
(三)本预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以对崇州天智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审计评估、债权确认、生产经营等情况。
(四)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五)本次预招募并不代表崇州天智破产清算案必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六)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 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 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4. 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四、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星期一)18:00时止。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需在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管理人。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凯龙财富大厦20楼整层中沛律师事务所。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经理13588766303;
联系邮箱:zhaoss@polz.cn 。
4. 报名前的咨询: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可以联系管理人了解崇州天智目前概况,管理人可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
5. 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等;
(2)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为单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名,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如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3)意向投资人确认的己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4)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符合预招募公告中“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6)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7)有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产业规划及该产业规划能够切实实施的证明资料(如意向投资人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特别说明,意向书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二)缴纳报名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向管理人提交前述材料的同时,应签署本公告附件《保密协议》及提交成功缴纳报名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的付款凭证,未签订《保密协议》或未支付报名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前述材料的部分或全部,均视为充分知悉并同意本公告的内容和程序,并自愿受本公告内容、程序及所签订协议条款的约束。
(三)尽职调查阶段
尽职调查的期限自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尽调保证金之日起至本预招募公告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崇州天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尽调保证金。
(四)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及沟通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方案应包括自愿支付的对价、清偿方案、经营计划等),管理人同意延期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人提供的偿债金额仅指提供给管理人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向各类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资金,不包含重整过程中经营所需投入的资金、涉及各种证照办理、变更、资产权属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由破产企业或投资人负担的税费等。
管理人在收到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意向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分别与意向投资人就意向投资方案的细节等进行沟通、磋商。
(五)确定意向投资人后的流程
预招募期间届满后,管理人将本次预招募情况报告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如符合破产重整条件的,管理人将向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崇州天智破产重整。
除非另有规定,意向投资人在本次预招募程序中已经提交的资料,在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中,无须重复提交。
管理人在此明确告知:
(1)如本案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的,本次预招募公告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并非当然取得本案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后的重整投资人资格。
(2)本案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后,将重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确定的意向投资人成为重整投资人的候选人且拥有重新报价的权利,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破产重整程序的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六)报名尽调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1. 对于正式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前放弃投资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收到放弃投资说明书或者发送《不符合报名条件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如有转汇费用,得扣除该费用后)返还,但如该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则报名尽调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意向投资人决定不参加破产重整程序中的投资人招募程序的,管理人自收到意向投资人不参加招募程序书面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有转汇费用,得扣除该费用后)已缴纳费用。崇州天智未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管理人自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有转汇费用,得扣除该费用后)已缴纳费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公告中列明的崇州天智相关情况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延长、中止或终止本预招募程序。
特此公告。
崇州天智轻量化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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