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妇联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莆田市妇联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提升妇联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市妇联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莆政综【2016】82号)精神,市妇联拟按照公开、公开、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常年为妇联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担任市妇联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在莆田市区范围内,经合法设立5年以上,且5年来没有受过任何行业处罚,具有综合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2、具体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选派2名熟悉妇联工作的执业律师,且有一名需具备15年以上(含15年)执业经验的律师,作为市妇联及下属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二、服务周期

  聘请期限为1年

  三、服务内容

  1、从法律上对市妇联决策事项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依据;

  2、草拟、修改、审核市妇联工作中涉及的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各类文书;

  3、应邀参与市妇联重大决策论证、洽谈等会议;

  4、参与处理市妇联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行政争议、执行或其他重大纠纷,并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执行、听证或仲裁案件,相关代理费用按照标准的不高于50%优惠收费。

  5、为妇联提供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并提供法律建议函原则上不少于2份;

  6、每年对妇联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或法律知识培训原则上不少于1次;

  7、为妇联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普法讲座原则上不少于6次。

  8、每年办理市妇联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原则上不少于2件,以及其他相关非诉讼法律业务。

  四、报名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指派的法律顾问姓名;

  4.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

  5.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6.拟任本单位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所报价格应涵盖本公告第三项所有服务内容。

  报名应聘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二)报名时间:自莆田市妇联官网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17:00截止。

  五、选聘方式

  根据报名应聘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按照最低价法确定聘请单位。

  联系电话:059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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