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2024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遴选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提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90项。现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4日至12月23日,共20天。
公示期间,对入选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需告知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信函和邮件,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dfeiyichu@163.com
通信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2419室
邮编:******
特此公示。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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