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盛鑫-竞争性磋商厦禾路993号房产屋顶漏水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磋商公告
福建盛鑫-竞争性磋商厦禾路993号房产屋顶漏水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磋商公告
福建盛鑫-竞争性磋商-FJSXZBXMCS*******-厦禾路993号104-105房产屋顶漏水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JSXZBXMCS*******厦禾路993号104-105房产屋顶漏水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87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厦禾路993号104-105房产屋顶漏水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采购预算:9.******万元,项目内容:屋顶漏水修缮工程,1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3.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 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磋商小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3.4 磋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5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9 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未尚未妥善解决。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10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3.11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13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14 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下发的《福建邮政2023年金融网点装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供应商后评估报告》中,评级为D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12-12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获取。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款汇款凭证; (4)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2)。 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以1个PDF文件的形式扫描至fjsxzbxm@163.com。如有缺漏,审核不予通过,其报名将被拒绝。)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3 15: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2.1.递交方式:本项目仅允许磋商响应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本项目将进行现场磋商及二次报价,供应商必须委派磋商代表现场参与,因此本项目不支持通过邮寄等方式参与投标。)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送达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其投标(报价响应)无效。 2.2.递交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2-13 15:00:00】
2、开启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其他
1.项目概述:厦禾路993号104-105房产屋顶漏水修缮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施工工程。 2.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报价响应)时的单位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响应)与质疑(异议)。 3.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或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体通知,下同)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供应商登记的为准。如供应商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邮件被退回或拦截、传真线路故障、潜在供应商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除以上形式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在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获取的信息概不负责。 注: (1)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3)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须递交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及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厦门采购招标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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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
联系人:王若琪、肖富强、丘金华、郑淑明
联系电话: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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