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投资-公开招标富山花园二期湖滨南路619号F栋电梯更换-招标公告

公物投资-公开招标富山花园二期湖滨南路619号F栋电梯更换-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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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货物名称

梯号

速度

载重

层站门

数量

交付期

客梯

L001-

002

1.75

m/s

1000

KG

13/13/13

2台

本项目分两批次进行旧梯拆除和新梯安装,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第一批次: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首台新电梯到货及首台旧梯的拆除处置,货到后8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准用许可并交付使用;

第二批次:首台电梯交付使用前5个日历日内完成第二、三台新电梯到货,首台电梯交付使用后80个日历日完成第二、三台旧梯的拆除处置及第二、三台新电梯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准用许可并交付使用。(注:1、安装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始计算;2、旧电梯拆除处置前需完成新电梯到货)

L002-

001

1.75

m/s

1000

KG

13/13/13

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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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包括:富山花园二期湖滨南路619号F栋电梯的拆除及处置,以及3部新电梯设备(即“投标电梯”)的制造、供应、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合格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投入使用、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确保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为交钥匙总包项目。

1.2招标文件的土建条件要求与现场踏勘不符的,以现场踏勘为准。

1.3投标人必须详细准确说明电梯各部件配置及其品牌、型号、产地及实际制造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由电梯制造商盖章确认的,注明电梯整机、曳引机、控制柜(含控制柜内的主要电气部件)、门机及其他主要部件的品牌、产地与型号的配置清单,并承诺在签订合同时,如有进口部件,由电梯制造商出具与投标承诺一致的进口部件承诺书。

1.4★总体要求:本次招标的所有电梯要求为同一品牌。

1.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质保期内的维保单位。

1.6交付期:本项目分两批次进行旧梯拆除和新梯安装,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第一批次: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首台新电梯到货及首台旧梯的拆除处置,货到后8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准用许可并交付使用;第二批次:首台电梯交付使用前5个日历日内完成第二、三台新电梯到货,首台电梯交付使用后80个日历日完成第二、三台旧梯的拆除处置及第二、三台新电梯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准用许可并交付使用。(注:1、安装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始计算;2、旧电梯拆除处置前需完成新电梯到货)。

2电梯技术规格与功能要求

类型

电梯梯号

层站门

电梯参数

电梯井道参数

提升高度(mm)

有无
机房

轿厢尺寸(mm)

电梯

数量

(台)

速度

(m/s)

重量(KG)

井道尺寸

(宽*深*高)
(mm)

基坑

深度

(mm)

顶层

高度(mm)

开门尺寸

(mm)

门洞高度(mm)

客梯

L001-002

13/13/13

2

1.75

1000

2370*2170******

1890

4545

1100*2100

2100

*****

1600*1550

L002-001

13/13/13

1

1.75

1000

2420*2170******

1780

4560

1100*2100

2100

*****

1600*1550

合计

3台

注:电梯的井道尺寸、顶层高度、基坑深度、提升高度等土建结构尺寸,投标人应自行现场踏勘,并以现场实际测量尺寸为准。

2.1客梯:

2.1.1电源要求:交流三相380V,50HZ

交流单相220V,50HZ

电压波动范围±15%

2.1.2载重:详见上表;速度:详见上表

2.1.3平层精确度:≤±5mm

2.1.4抗腐蚀:应考虑海岛气候和海滨的地理位置造成的腐蚀。

2.1.5噪声:

(1)运行中轿厢内噪声≤48db(A)、开关门噪声≤50 db(A)、机房噪声:符合国家标准或优于国家标准;

2.1.6五方通话(机房至值班室的电话线缆由招标人提供及施工)

2.1.7起、制动及定额运行时应舒适,无抖动、冲击感觉,运行曲线应平滑,运行效率高。起、制动平均加、减速度应能在0.7m/S2-1 m/S2可调,加速度变化率应≤2m/S2

2.1.8电梯轿厢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单峰值)分别不大于25cm/S2、15cm/S2

2.1.9门运行效率。在开关噪声≤50(A)时,开、关门时间(中分开门):基准开门时间≤2.5秒,关门时间≤3秒。

2.1.10轿厢内净尺寸:轿厢净高度≥2450mm,其它根据实际井道尺寸按标准配置。

2.1.11性能要求:除上述特别要求外电梯性能还应符合GB/T *****-2023《电梯技术条件》4.3条的规定。

2.1.12外观质量要求:

(1)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2023《电梯技术条件》4.4条要求。

(2)轿厢采用304发纹不锈钢板装饰。

(3) 轿厢设有通风机及轿厢空调,轿厢操纵箱配置设在轿厢右手侧,面板为花纹不锈钢、控制按钮为微动式,有数字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有电梯位置及方向显示,硬质铝;贯通梯轿厢操纵箱安装于轿厢侧壁中间位置。

(4)层门信号装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面板,有楼层动态数字及方向显示;

(5)层门召呼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面板,基站层外呼显示、其余层外呼LED动态数字式轿厢位置和运行方向;

(6)轿厢地坎:硬质铝;

(7)轿厢地板采用大理石地板;

(8)天花板采用光源为LED光源;

(9)开门方式为自动中分门,门保护装置采用光幕;开门尺寸(宽*高)≥1100*2100mm。

(10)所有的不锈钢板材质须为304不锈钢(单板不锈钢),厚度≥1.5mm;

2.1.13拖动系统:

(1)拖动系统须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曳引机应满足GB/T *****-2023《电梯技术条件》4.5条要求。

2.1.14控制系统:

采用32位微机全电脑智能化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① 监测电梯的运行启停状态、向下/向上运行状态、事故报警状态;

② 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报警系统控制电梯降至首层,并显示状态;

③ 记录各种参数 、状态、报警时间、启停时间、累计运行时间等。

2.1.15门机控制系统性能要求:

(1)门机系统须采用的VVVF变频控制。

(2)光幕≥154束。

2.1.16安全保护装置性能指标:

(1)抱闸器必须配有消声模块或动态制动装置,以降低制动燥声。

(2)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应符合GB/T *****-2023《电梯技术条件》的要求。

2.1.17乘客电梯标准功能表

功能名称

可用性

功能说明

无呼自返

基站功能

S

单台电梯时,可根据大楼实际需求设定运行基站,在预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召唤或指令登记,轿厢将自动返回基站,关门待机,基站一般设在交通流量大的楼层或一楼大厅。

设置厅、轿门时间

S

响应门厅呼梯开门的时间和响应轿内指令而开门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并可以单独设定

关门时间

保护

S

当电梯由于机械卡阻等原因导致不能开门到位超过预定时间,电梯重复三次关门后,未侦测到门关闭信号,电梯会自动进入保护状态,当电梯监测到门已正常关闭时,电梯将恢复正常操作。

开、关门按钮

S

电梯轿厢操纵面板上设有控制开关门的微动按钮,以方便乘客根据需要灵活掌握开关门的时间。

紧急消防

操作

S

大楼发生火警时,系统在接收到火警信号后,将取消所有指令和召唤信号,驱动电梯直接返回消防层,开门疏散乘客。

轿内紧急

照明

S

当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自动为轿内的照明提供可再充电的应急电源

全集选控制

S

所有登记的轿厢和门厅呼梯指令,将按照电梯到达层站的顺序全部被响应。轿厢的运行方向将由第一次登记的轿厢和门厅呼梯指令来确定。

厅和轿厢

数字式位置

指示器

S

在轿内的操纵面板及每层楼的大厅召唤盒上以数字方式显示电梯所在层站,以方便乘客了解电梯当前运行位置。

厅和轿厢

呼梯/登记

S

登记门厅和轿厢内的呼梯指令,并存储,此时按钮灯点亮

厅及轿厢运行方向显示

S

门厅或轿厢内显示电梯运行方向的指示器,可以是静态或动态的

监控室与机房、轿厢对讲(不含机房到监控室连线)

S

可提供监控室与机房、轿厢(轿顶、底坑)的对讲,其中监控室为母机,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方式。

独立服务

S

启动位于轿厢操纵箱内的专用开关,电梯将脱离群控,独立运行,并只响应电梯的轿内操作。

满载不停梯

S

当轿厢内载荷达到满载预设值时,即进入满载直驶状态,电梯将不再应答厅外召唤而直接响应轿内指令直达指定楼层。

超载不启动

(警示灯及蜂鸣器)

S

当轿厢的载重量超出额定允许的载重时,超载蜂鸣器会鸣响以提示超载。此时显示超载,轿厢不关门,电梯不能起动。

运行次数

显示功能

S

为方便维护保养,可通过手持操作器来查看电梯总共运行的次数。

轿顶与控制柜

紧急电动运行

S

在轿顶、机房放置检修操作开关,检修按钮和急停装置,轿顶检修优先机房检修,在检修操作开始后,除了响应检修相关的操作,轿厢禁止响应其他操作而移动

轿内通风手动及照明自动控制功能

S

可通过在轿厢控制屏上的开关手动操作风扇,照明是系统根据电梯的运行状况自动控制的。

故障自动检测功能

S

自动检测电梯系统所发生的所有故障。

警铃

S

供在特殊情况下乘客通过按动轿厢内报警按钮,及时通知外界。

光幕门保护装置

S

门光幕保护系统在电梯门口形成了一个看不见的光幕保护安全网,一旦光线受到干扰,电梯门会立刻重新开启而不会碰到乘客

误登陆取消

S

乘客按下指令按钮被响应后,发现与实际要求不符,可在指令登记后连按2次错误指令的按钮,该登记的信号就被取消。

驻停

S

当不再需要使用电梯时,启动位于大厅的停梯开关,电梯将在响应完呼梯后自动返回到指定层并停梯

自动开关门

S

电梯停靠层站后自动开门,然后自动关门

撞底缓冲装置

S

在井道底部设置缓冲部件,保障乘客/货物的安全

门区外不能自动开门

S

当电梯不在开门区,开门机无法自动开门

预转矩输出

S

系统根据轿厢的载重预定输出转矩,使电梯实现平稳启动

电网电压波动检测功能

S

当电网电压波动太大,系统进入自保护状态

接触器反馈检测功能

S

当接触器故障,系统将记录故障并进入自保护状态

继电器检查保护

S

当继电器故障,系统将记录故障并进入自保护状态

速度反馈检测功能

S

当电梯运行速度异常,系统进入保护状态

故障低速自救功能

S

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且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启动的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最近平层区开门,乘客可以安全离开电梯

反向指令自动消除

S

若选择楼层与运行方向相反,自动取消该指令

本层外召开门

S

电梯正在关门或已关门但未启动时,若本层外召,则重新关门

外召按钮嵌入自诊断

S

若某一外召按钮按下持续时间超过20秒,系统则认为该按钮嵌入(不能复位),对该层外召不予登记。

重复关门

S

执行关门指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门联锁回路没有接通时,重新开门后再关门

不停层设置

S

通过所设楼层时不停靠

待梯层设定

S

在无司机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即无内选也无外召时,轿厢自动运行到待命层

楼层显示字符的任意设定

S

通过控制柜内液晶显示器的按键操作任意设置各楼层的显示字

输入口干扰评价

S

系统可对输入信号进行评价并通过控制柜内液晶显示器显示出来,指示作业人员对井道线及随行电缆合理布线、妥善接地、从根本上消除因某些随行电缆及井道线与主控电脑板并行连接对主控电脑板输入产生干扰而造成的电梯层显串号、不平层等故障

井道自学习

S

检修状态下自下限位开关起向上运行至上限位开关止,测出各楼层的门区位置及井道开关位置的数据,并永久保存

逆向运行保护

S

当系统检测到电梯连续3秒钟运行的方向与指令方向不一致时,就会立即紧急停车,故障报警,并在CUP复位前,禁止电梯一切动作

防打滑保护

S

系统检测到钢丝绳打滑将停止轿厢一切运行。并直到CUP复位才能恢复正常运行

安全回路保护

S

安全回路断开,电梯将立刻停止运行

限位保护

S

系统检测到限位开关动作,将立刻停止电梯运行

上下极限保护装置

S

系统检测到限位开关动作,整个系统将立刻断电

门连锁保护

S

全部门连锁都闭合,电梯方能运行。如运行中门联锁断开或抖动,电梯将停止运行

运行接触器保护

S

系统可检测电机回路接触器动作是否可靠。如发现异常,将停止电梯运行

抱闸检测保护

S

通过抱闸臂检测开关对抱闸的打开与闭合实时监测。当抱闸未按要求打开时,系统将终止电梯启动

手动松闸救援

S

非平衡状态下,远程手动松闸,慢速溜车,进入口区后自动报警,手动开门救援

端站换速及楼层号校正

S

系统在运行中检测到端站开关后,电梯将强迫换速并自动校正楼层显示

手动选层

S

通过控制柜内液晶显示器的按键操作,进行内选登记

机房开关门

S

通过控制柜内液晶显示器的按键操作,尽享开关门命令输入

防捣乱

S

当系统侦测到电梯轻载时,而轿内登记了过多的指令,所有的轿内指令将被取消,要求重新登记合适数量的轿内指令。

两台并联

S

将两台电梯的呼梯信息进行动态集中管理,得到最高的运转效率

驱动设备过热保护

S

当主机的温度超过设定值,系统停止供电,强制停止

消防联动

S

电梯提供消防信号反馈的干接点。

风扇自动控制

S

系统根据电梯的运行状况自动控制风扇开关。

开门再平层

S

由于乘客进出轿厢等原因引起电梯载荷发生变化,在电梯平层超出一定值时,电梯将自动执行再平层,使电梯准确平层。

电梯远程监控

S

通过Internet网络获取小区电脑监视的信息,实现在异地监视电梯的状态(开门、超载、消防、故障等)。

语音报站

S

当轿厢到达停层站时,自动播放语音信息,提醒乘客。

提前开门

S

当电梯进入开门区,电梯就开始开门,缩短电梯停止后等待开门的时间

3适用标准及要求

3.1国家标准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招标的全部电梯的设计、安全设施、制造、测试、安装及验收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

(1)GB/T*****-202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2)GB/T*****-2023《电梯技术条件》;

(3)GB/T *****-2023《电梯试验方法》;

(4)GB/T *****-2023《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5)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和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的电梯验收标准;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以上有最新标准与要求的则按最新为准。

4技术响应要求

4.1★投标电梯整机的商标必须采用欧、美、日品牌在中国合资或独资的厂商生产的原品牌商标电梯,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出承诺,并提供工商证明文件。

4.2★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投标设备能满足招标文件及现场的土建条件要求(以现场踏勘为准)的要求,或者经改造后能满足要求,如现有的土建条件无法满足投标人电梯安装的需要,投标人应承诺自行承担改造费用以满足其投标电梯安装的需要。

4.3本次招标包含且不限于以下:

4.3.1因旧电梯拆除、设备材料运输及新电梯安装所引起的原建筑及配套设施必须的拆除和可能的损坏,均按原样恢复,且不得影响大楼的使用。因投标人电梯与旧电梯对土建及配电等配套设施的要求不同所引起的土建及配套设施的改造,投标人必须充分踏勘现场并在投标报价中风险包干。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损坏对大楼使用产生影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

4.3.2因新旧楼层指示器不同引起的墙体和饰板取孔或更换饰面(或招标人同意且不调整合同价的装饰)。

4.3.3轿厢内监控设施的拆除及恢复。

4.3.4协调三大通讯运营商在电梯交付使用前在电梯内进行信号全覆盖。

4.3.5新旧电梯的差异造成的设备基础调整、重新取孔、原孔洞修复等土建施工,电梯门套更换时需注意,但不得损坏石头门套和门头石,如安装过程中不慎损坏,中标人应负责恢复原样石头门套和门头石,且不得影响大楼使用需要。或都可保留原小门套不更换外包不锈钢门套,但需保证电梯的安全不受影响。

4.3.6新旧电梯控制柜的进线方位不同引起的进线电缆长度不够或对进线电缆规格要求不同造成进线电缆的更换。

4.4电梯拆除及安装过程中,中标人应将施工的电梯门洞封闭,并采用适当的经招标人认可的装饰。且不得另行收费。

4.5施工过程中设备材料的运输使用原乘客电梯要尽量错峰使用。

4.6投标人应对其投标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和设备的可维护性、适用性、安全、环保、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描述。

4.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产品彩页或技术说明书(中文版,若无中文版,应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材料并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且投标人所投的设备的技术参数应在其制造厂商的官方网站上公布。若投标人不能提供技术说明书,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规格与技术说明书或制造厂商网站上所载技术规格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将可能做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评审。

4.8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设备配置清单,详细说明投标产品性能、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4.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本次招标客梯所需附件及零配件,并列出备品、备件及附件的详细清单及价格。

4.10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测量井道尺寸,并自行承担因井道尺寸误差而可能增加的费用(如井道整改增加的钢板及支架等),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一旦中标将不再调整。

4.11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十日内将安装施工图提供给招标人,同时中标单位自行负责预埋管件、预留洞的预埋及预设,并全过程对土建改造(如有)的质量情况进行负责。若不符电梯安装条件要求所引起的整改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4.1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电梯安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的主要措施。

4.13安装施工:中标人必须按安装施工图,及时做好预埋件的安装等施工工作,确保安装工程质量。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前,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作业措施计划。一旦中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设备安装图及相关条件要求;中标人必须及时做好预埋件的安装及监控系统的施工配合工作。如若因设备安装配合图提供延迟所带来的返工及施工现场预埋件、预埋洞配合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4.14安全管理:中标人对现场设备的看管保护、工具间的使用、电梯井道移交后施工过程的相关安全管理负责,工具间不能住人。

4.15为确保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中标人保证至少有2名电梯专业工程师派驻现场。

4.16投标人应明确投标产品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

4.17招标文件所述电梯功能为基本功能要求,投标人应充分响应。投标人可以提供更优的功能配置。投标电梯除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外,还应满足相关电梯国家标准对功能的要求,投标电梯如有其他特殊功能、附加功能及优惠条件可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

4.18材料要求: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所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问题。本项目所用的材料必须使用全新及没有缺陷的材料。

4.19招标人无法提供电梯安装等工作人员的食宿场所,投标人应自行安排,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20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班子成员的履历说明。

5现场勘查

5.1本项目招标人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5.2统一踏勘时间:2024年12月4日09:00时。

5.3踏勘集合地点:富山花园二期湖滨南路619号F栋。

5.4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5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6踏勘联系人:陈茂春,联系方式:159*****081

6制造、安装、调试和验收标准与要求

6.1安装调试要求

6.1.1在安装过程中,中标人如需第三方配合的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列明费用并计入投标总价(详见第三节报价要求,未列入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同时说明安装调试的工作和责任范围。

6.1.2设备到货后,由招标人、特种设备监检机构会同中标人在招标人建设工地现场验收到货设备,进行电梯的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6.1.3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作业措施计划。

6.1.4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检验记录应提供给招标人。

6.2招标人按照政府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内容验收电梯。

6.3货物到达后,由招标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要求。

6.3.1开箱验货必须由招标人(或招标人的监理公司)和中标人就装箱单上列明的内容共同清点,并书面确认。

6.3.2招标人在开箱验货前7天书面通知中标人开箱日期,中标人应提供设备的合格证及进口部件的通关证明,由本项目设备安装队伍对设备根据装箱清单及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确认的附件清单进行开箱查验。查验时招标人、中标人双方代表均应在现场,并作开箱记录。在验箱中如发现有缺、错、损坏的零部件,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共同确认签字后由中标人在10天内无偿补换,造成延误的,视为中标人不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按合同要求处理。

6.3.3开箱查验前,设备的保管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查验确认后的保管责任由项目指定的电梯安装单位负责。

6.4交货验收时,必须提供设备出厂检验报告、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品牌证书、中文安装、品质保证书、使用及维护说明书。属于进口部件的货物(以下称进口部件),交货时必须提供运输证明(自启运港至中国口岸的全程海运提单副本、陆运单证)、货物进口清单、海关进口手续(报关单、完税证明)等证明所供货物为依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地进口的原装产品的证明文件。

6.5若中标人实际提供的设备(包括其部件)的品牌、商标、产地等,与其投标时承诺的不符,视为严重的违约行为。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支付剩余的设备价款。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还将追究其相应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6.6中标人应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及中标人、特种设备监检机构共同签署设备检验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特种设备监检机构会同招标人按本招标文件验收标准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电梯使用许可证,按交钥匙工程的方式移交给招标人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7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施工过程的检测、检验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验评标准。

6.8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时中标人须派代表在现场。

第二节 商务要求

7商务响应要求

7.1投标人应提供其企业的市场信誉、资信状况、获奖情况等的有效证明文件。

7.2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企业实力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近期的财务状况(财务审计报表、银行资信等)的有效证明文件。

7.3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规格技术参数响应表、投标设备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不是投标设备制造商的)、电梯土建安装图效果图及装潢效果图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

8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要求

8.1投标人及其拟派本项目的维保单位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质保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8.2技术培训:中标人拟派维保单位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招标人派出的管理、维护保养人员进行电梯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等内容的现场培训(包括举办培训班等)。

8.3质量保证期:整机质量保证期为三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计算。其中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质保期十年(由中标人或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维保单位维保的前提下)。质量保证期内每月至少两次定期上门维保,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电梯发生故障,维保单位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含易损备品备件的免费更换,并无偿提供应急专用工具一套),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一般故障要在四小时内修好。维修保养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中标人应负责请制造厂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若未在承诺的时间解决故障问题,招标人有权扣罚相应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中标人仍应按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义务对电梯进行维护。

8.3.1质量保证期内须每月对招标人电梯至少进行两次免费检修及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运行的正常损耗或因买方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损坏,由中标人拟派维保单位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8.3.2在质量保证期内,维护保养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中标人应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安装费签约合同价款中。

8.3.3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中标人未尽到维保义务,则招标人有权拒付余款(质量保证期内每月至少两次定期上门免费维保)。

8.3.4所有故障的维修处理均应有书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接到故障通知的时间、到达现场的时间、报修人、维修人、报修地址、故障部位、故障分析、故障处理方案、更换的零配件、故障处理完成时间、服务态度、业主或物业公司确认签名栏等),并在获得业主或物业公司认可签名后的24小时内,将此书面记录送一份到招标人物业公司备案,作为今后退还质保金的依据之一。

8.3.5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负责每年的电梯年检,并于年检合格后到当地电梯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下一年度的电梯使用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2年年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3.6中标人应提供电梯备品备件明细。

8.3.7质量保证期满,经招标人确认无电梯安装缺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扣除应由中标人承担的保修费用,招标人将质量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中标人。

8.3.8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中说明,质量保证期满后,其可为招标人提供长期优惠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参照同期市场物价指数为标准,并注明电梯维护保养半包价(元/台)与全包价(元/台)的费用、电梯维护保养半包与全包的范围。

8.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响应上述要求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作出更优的详细承诺。

第三节报价要求

9投标报价

9.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采购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响应及报价,不得将所需的货物及服务内容拆分投标报价。

9.2投标报价包括:电梯旧梯拆除(含旧梯拆除费用及旧梯回收价值,其中拆除的原有旧电梯设备及配件归投标人处置,回收价值由投标人收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旧电梯的回收价值,旧电梯的回收价值应抵扣拆除的工程费用,业主不再另行支付给投标人进行旧电梯拆除及处置等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设备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材料费、专用工具费、税费、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安装调试费、脚手架费、起吊分层就位、井道脚手架、井道永久照明、井道承重钢梁、机房吊钩承重、设备搬运吊装、泥辅工料、重块租运、成品保护费(指电梯到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直至整体工程综合验收移交物业公司的所需费用,含轿厢及门套的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期内的电梯维护费用、检验验收费、2年年检费、技术监督局的电梯检测费(含电梯监理,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9.3中标后,招标人可对轿厢内的装潢、照明进行适度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价格。

9.4投标人应将电梯主要配件(含备品备件)的单价单独列项,单价有效期为二年(从电梯质保期结束之日起算)。

9.5电梯旧梯拆除及新梯安装安全及文明施工、设备材料看护等费用已包含在此次总承包合同总价中,中标人应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安全保卫工作,凡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文明施工及设备材料看护问题等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9.6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0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10.1本项目资金费用由F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50%-60%支付(具体以建设局申请的金额为准),剩余费用由F栋全体业主按相应比例分摊。资金费用由招标人代为收付。招标人在筹齐款项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与中标人签订电梯采购和安装合同,如招标人未能按期收齐款项并获得主管部门审批,电梯采购和安装事宜相应顺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10.2 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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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备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设备编号:

电梯数量:

交货期: 年月日

到站(港): 运输方式: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设 备 使 用 单 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认以下条款为履行依据:

一、合同设备价格

1、商品数量及价格清单: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

数量

设备单价

(现场交货价)

小计

合同总价:

大写 小写

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电梯旧梯拆除(含旧梯拆除费用及旧梯回收价值,其中拆除的原有旧电梯设备及配件归乙方处置,回收价值由乙方收取,旧电梯的回收价值应抵扣拆除的工程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给乙方进行旧电梯拆除及处置等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设备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材料费、专用工具费、税费、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安装调试费、脚手架费、起吊分层就位、井道脚手架、井道永久照明、井道承重钢梁、机房吊钩承重、设备搬运吊装、泥辅工料、重块租运、成品保护费(指电梯到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直至整体工程综合验收移交物业公司的所需费用,含轿厢及门套的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期内的电梯维护费用、检验验收费、2年年检费、技术监督局的电梯检测费(含电梯监理)。

二、设备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1、交货地点:项目安装地点 。

2、本合同设备交货期:。

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的施工安排调整合同设备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三、付款方式:

1、双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保函作为履约保证,保函金额等于预付款金额。若乙方未能如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通过保函追回预付款项。乙方同时应提交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供货时间表,确保预付款的支付与项目的实际进展相匹配。
2、分批次付款:

电梯设备分批次供货,每批次设备到货前15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该批次设备合同总价的50%作为货款。在设备到货并完成初步开箱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该批次设备合同总价的25%。初步开箱验收由甲方进行,验收报告应双方签字确认。

3、安装完毕后的付款:

电梯设备分批次安装完毕并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合同总价的97%款项。剩余3%的款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三年。在质保期内,若电梯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所有维修和更换责任,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且设备正常运行无故障,甲方支付质保金。

4、增值税发票要求:

乙方在每笔款项支付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电梯批次供货与结算:

电梯设备分批次供货,按批次结算。每批次电梯设备到货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双方应在确认验收报告后进行结算。若电梯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下一批次设备的货款,直至问题解决并验收合格为止。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设备不合格造成项目延期,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相应的违约金。

四、包装

乙方按其企业标准提供合同设备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抵达合同指定的到货地点。

五、设备运输

(1)乙方负责合同设备运输至安装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其运输费、保险费已计入设备总价内。

(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到站(港)发运。如有运输方式或到站(港)的变动,甲方应在交货前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六、设备查验

1、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定的作为合同附件的招投标文件等。货物到达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验收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要求。

2、开箱验货必须由甲方(或甲方的监理公司)和乙方就装箱单上列明的内容共同清点,并书面确认。

3、甲方在开箱验货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开箱日期,乙方应提供设备的合格证及进口部件的通关证明,由本合同设备安装队伍对合同设备根据装箱清单及本合同双方确认的附件清单进行开箱查验。查验时双方代表均应在现场,并作开箱记录。在验箱中如发现有缺、错、损坏的零部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签字后由乙方在 10 天内无偿补换,造成延误的,视为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按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处理。

4、开箱查验前,设备的保管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查验确认后的保管责任由合同指定的电梯安装单位负责。

5、交货验收时,必须提供设备出厂检验报告、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品牌证书、中文安装、品质保证书、使用及维护说明书。属于进口部件的货物(以下称进口部件),交货时必须提供运输证明(自启运港至中国口岸的全程海运提单副本、陆运单证)、货物进口清单、海关进口手续(报关单、完税证明)等证明所供货物为依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地进口的原装产品的证明文件。

七、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的电梯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并有“”的标志铭牌。

2、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井道土建要求,以及双方商定的产品技术规格,产品质量应达到或超过相应规范要求。

3、质量保证期:整机质量保证期为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计算。其中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质保期年(由乙方或乙方拟派本项目的维保单位维保的前提下)。质量保证期内每月至少两次定期上门维保,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电梯发生故障,维保单位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含易损备品备件的免费更换,并无偿提供应急专用工具一套),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一般故障要在四小时内修好。维护保养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负责请制造厂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未在承诺的时间解决故障问题,甲方有权扣罚相应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按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义务对电梯进行维护。

4、安装工作应遵守国家关于电梯生产企业实施制造、安装、维修全面负责的一条龙管理规定的规定,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或指定企业)与甲方签订《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乙方应全面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并承担连带责任。

5、设备配置的进口件报关提货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一同前往提货,甲方有权核验进口部件的相应凭证。

八、异议索赔

产品品质由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权威机构检验,如因乙方原因不符合所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乙方负责更换或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经过乙方维修、更换工作仍不符合,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相应设备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返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有效证明。

十、违约责任

1、违约处理:

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合同要求交付设备,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要求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扣除相应的款项,或通过保函追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将合同设备交货或验收时,乙方应预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金额的千分之五,依此累加。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20%赔偿甲方由此产生损失。

3、质保期内乙方若未按照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书的条款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以弥补损失,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4、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供货的,违约方应按照退货或者不能供货的货款总值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另计追赔。

5、若乙方交付的设备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并按不合格设备款的1%支付违约金,交货时间以甲方收到合格设备时间为准,由此造成交货迟延的,乙方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按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

6、若乙方实际提供的设备(包括其部件)的品牌、商标、产地等,与其投标时承诺的不符,视为严重的违约行为。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将拒绝支付剩余的合同款。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将追究其相应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如双方因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当互为解释,这些文件内容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而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下列顺序优先解释;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电梯设备销售合同;

3、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补充规定;

6、投标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

8、国家标准及行业技术规范。

十三、技术资料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布置图一式两份,甲方确认签字后其中一份交回乙方,乙方按确认图纸生产。

十四、其它事项

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三十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成本和费用从未付合同设备款中扣除,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或合同约定的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设备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退回甲方所有已付的设备款。

3、甲乙双方了解并同意合同设备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项目。如由于任何原因,甲方需要变更目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视为甲方要求变更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1项执行。

4、本合同条款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修改意见,并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后,作为合同附件才能生效。

5、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7、本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8、在合同签订后 [90] 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完成不低于合同总金额 [35]% 的资金筹集,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未筹集到该金额之前,双方无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此条款的设定旨在确保合同在资金基本到位后再进入正式履约程序,减少财务风险。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本合同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签订方式:采用书面形式),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时间:年月日

双方经友好协商确认以下条款为履行依据:

一、电梯型号数量:。

二、安装调试费:单位(万元)

安装费用包括:旧梯拆除、整机安装、配件到位安装位置、搭架、专用工具费、税费、及验收、监检费。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1

2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万元

本合同安装调试费金额总计:人民币元整(RMB¥万元)

乙方负责电梯安装、调试及年保修、保养工作。

安装费用包括下述部分:

(1)新电梯安装调试费用,包括:①旧梯的拆除处置费:包含且不限于拆除电梯所涉及的人工、机械设备、工器具、搬运、土头垃圾清理外运处置、施工及运输路线周边建构筑物既有成品保护、相关手续办理等一切费用;②新电梯安装、调试;电梯设备到货后的保管、起吊、装卸、井道改造费用、施工脚手架(含井道)、井道永久照明的设备、底坑爬梯的设备,机房承重工字钢的提供和施工(含油漆);自备安装、调试所需的电线、电缆等(采购人只提供电源接驳点);电梯正式交付使用前的保管费、维护费、乙方工作人员全部费用(含人员保险费);底坑爬梯;

(2)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及电梯专项监理费用,包括电梯的检测、审核验收至取得电梯准用证的所有费用。

(3)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

(4)其他费用,税费、电梯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技术服务费用、风险费等其他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1、付款方式:

(1)双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保函作为履约保证,保函金额等于预付款金额。若乙方未能如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通过保函追回预付款项。乙方同时应提交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安装时间表,确保预付款的支付与项目的实际进展相匹配。
(2)安装完毕后的付款:

电梯设备分批次安装完毕并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该批次安装合同总价的97%款项。剩余3%的款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三年。在质保期内,若电梯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所有维修和更换责任,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且设备正常运行无故障,甲方支付质保金。

(3)增值税发票要求:

乙方在每笔款项支付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电梯批次安装与结算:

电梯设备分批次安装,按批次结算。每批次电梯安装完毕并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结算。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双方应在确认验收报告后进行结算。若电梯安装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下一批次安装的货款,直至问题解决并验收合格为止。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安装不合格造成项目延期,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相应的违约金。

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若由于甲方的原因(如无法提供电源或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而导致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开工,则电梯交付使用的时间依次顺延,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由于停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非不可抗力)不能按时将合同设备交货或验收时,乙方应预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安装调试费金额的千分之五,依此累加。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20%赔偿甲方由此产生损失。

(4)乙方进场安装开工的条件是产品到达现场及土建具备安装条件和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约定的款项。

三、电梯设备安装施工中的责任及费用:

1、甲方的责任:

(1)在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安装前,甲方应在安装施工现场免费为乙方提供有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的合同设备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

(2)负责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单位的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

(3)在合同设备调试、验收期间,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正式电源,并在乙方安装人员的指导下将该电源提供至电梯机房内合同设备电源箱的进线端。

(4)提供合格的机房高台爬梯及永久性护栏。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本项目中标后十日内将安装施工图提供给甲方,同时自行负责预埋管件、预留洞的预埋及预设,并全过程对土建改造(如有)的质量情况进行负责。若不符电梯安装条件要求所引起的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安装施工:乙方必须按安装施工图,及时做好预埋件的安装等施工工作,确保安装工程质量。乙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作业措施计划。乙方必须及时做好预埋件的安装及监控系统的施工配合工作。如若因设备安装配合图提供延迟所带来的返工及施工现场预埋件、预埋洞配合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电梯设备到货后,在预计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工地查验土建安装条件,并依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

如现有的土建条件无法满足电梯安装的需要,乙方自行承担改造费用以满足电梯安装的需要。

(2)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

(3)负责电梯设备的现场卸货及吊装工作。

(4)按照国家、乙方电梯安装规范和标准完成安装工作。

(5)按照国家、乙方电梯调试规范和标准完成调试工作。

(6)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

(7)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乙方对现场设备的看管保护、工具间的使用、电梯井道移交后施工过程的相关安全管理负责,工具间不能住人。

(8)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9)负责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10)负责电梯安装验收费用。

(11)提供符合电梯现场安装规范及安全标准要求的脚手架和辅助材料。

(12)电梯拆除及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将施工的电梯门洞封闭,并采用适当的经甲方认可的装饰。施工过程中设备材料的运输使用原乘客电梯要尽量错峰使用。

(13)保证至少有2名电梯专业工程师派驻现场。

四、安装验收移交:

1、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乙方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及国家电梯安装标准验收电梯。

2、乙方应按当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

3、电梯产品未经合法验收并领取电梯使用证,甲方不可擅自使用,需使用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4、乙方应确保电梯的安装、调试合格。因乙方的安装、调试不合格导致电梯设备不能通过质检部门的验收,乙方应无条件整改至验收合格。经整改仍无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拒付未支付的安装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原因达不到政府部门规定的验收条件,需延期申报验收时,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安装余额,并支付相应的误工费用。

5、在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余额,乙方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额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6、在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装费余款或拒不接受电梯,应承担因此而引发的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五、质量保证

1、自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36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2、技术培训:乙方拟派维保单位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甲方派出的管理、维护保养人员进行电梯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等内容的现场培训(包括举办培训班等)。

3、如甲方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调试,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养(修)的责任及费用。

4、质量保证期内须每月对电梯至少进行两次免费检修及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运行的正常损耗或因买方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损坏,由乙方拟派维保单位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在质量保证期内,维护保养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安装费签约合同价款中。

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乙方未尽到维保义务,则甲方有权拒付余款(质量保证期内每月至少两次定期上门免费维保)。

所有故障的维修处理均应有书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接到故障通知的时间、到达现场的时间、报修人、维修人、报修地址、故障部位、故障分析、故障处理方案、更换的零配件、故障处理完成时间、服务态度、业主或物业公司确认签名栏等),并在获得业主或物业公司认可签名后的24小时内,将此书面记录送一份到甲方物业公司备案,作为今后退还质保金的依据之一。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负责每年的电梯年检,并于年检合格后到当地电梯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下一年度的电梯使用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2年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

七、合同的更改、违约及其它

1、本合同任何修改及补充协议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后才生效。

2、甲方如需变更安装日期,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3、违约处理:

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要求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扣除相应的款项,或通过保函追偿相应的损失。

4、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4、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乙方可以不移交电梯,并且乙方不承担不移交电梯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事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提交乙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所有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8、在合同签订后 [90] 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完成不低于合同总金额 [35]% 的资金筹集,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未筹集到该金额之前,双方无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此条款的设定旨在确保合同在资金基本到位后再进入正式履约程序,减少财务风险。

9、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 位 地 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号:

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OTHER_PROVEFILE_REFERENCE":"

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参考格式)

(招标人):

我方(生产厂家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商,采购许可地点设在(地址)。兹指派按(国家)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招标邀请关于(招标项目名称)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的(货物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响应共同和分别承担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加盖公章):

声明函

(招标人):

我司拟派本项目电梯质保期内的维保单位为。

(如为分包单位且该分包单位为投标电梯制造商在厦门的分支机构(或关联单位),投标人自行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PricBookFormat":"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合 同 包:货币单位:人民币

1

电梯梯号

2

货物名称

3

原产地

4

数量

5

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

6

备品备件价

7

专用工具价

8

运输(至目的地或现场)费用

其中含:保险费用

9

电梯改造费

旧电梯的拆除处置费

旧电梯的拆除费用

回收旧梯价值

土建整改和安装费

(投标人自行补充)

改造费小计

10

其他辅助费用

11

现场交货价单台合计

12

出厂价(第1-7项合计)

13

现场交货价(出厂价+第8项)

14

投标总价(现场交货价+第9项+第10项)

注:

1.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

2.此表第14项投标价若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

3.旧梯回收价值由投标人收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电梯的回收价值,电梯的回收价值应抵扣拆除的工程费用,即上表中电梯的回收价值应以负数表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TechnicalFormat":"

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承诺函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我司承诺:

1、总体要求:本次投标的所有电梯为同一品牌。

2、投标电梯整机的商标必须采用欧、美、日品牌在中国合资或独资的厂商生产的原品牌商标电梯,我司对此作出承诺,并提供工商证明文件。

(投标人自行补充)

3、我司承诺投标设备能满足招标文件及现场的土建条件要求(以现场踏勘为准)的要求,或者经改造后能满足要求,如现有的土建条件无法满足我司电梯安装的需要,我司承诺自行承担改造费用以满足投标电梯安装的需要。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评分标准要求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技术评分

1-1

1-2

1-3

1-4

……

商务评分

2-1

2-2

2-3

2-4

……

电梯主要部件品牌、产地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主要部件

品牌

制造厂家

产地

是否进口

1

2

3

4

5

6

7

8

……

投标电梯制造商(加盖公章):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制造商

产地

数量

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供货范围清单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说明:

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

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技术规格响应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注:1、由于设备技术要求较多,如有偏离的请详细列在上表,如完全满足的,则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写明即可,可不列在本表。

2、技术要求中带★号的条款,单独编制逐条响应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商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因素条款,如有偏离的请详细列在上表,如完全满足的,则在相关文件中写明即可,可不列在本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供货组织实施方案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提供如下供货组织实施方案:

(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售后服务承诺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

(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活动中投标(招标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可对我方处以应缴交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200%的违约金,同时所提交的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邮 编:电 话:

传 真:日 期:


保证金缴交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保证金缴款信息

供应商名称

缴款银行

缴款账号

缴款金额

注:1、本申请书和银行缴款底单请在此处提交。

2、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缴款银行、账号即为保证金退还账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厦门市,厦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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