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2025年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15: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塘路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行政楼207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停、郑婷婷、王臣虹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女士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停、郑婷婷、王臣虹 0591-********

项目概况

2025年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2024-383

项目名称:2025年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

(元/次/人)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5年会员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具体采购商品份数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45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报价方式:

①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的报价统一采取折扣以百分比形式进行报价,由供应商自行报价(即折扣报价,如8.5折填写为85%,9折填写为90%),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100%,否则响应无效。

②以会员节日慰问品450元/次/人为例, 成交人的折扣报价为90%, 那么实际结算450元时就可领取面值500元的慰问品(450÷0.9,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

结算价=450元×实际采购数量-违约扣除金额。

③供应商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方式:(1)供应商直接至我司购买采购文件的,须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单》; (2)通过邮件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购买采购文件登记单》(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rwzb@163.com),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塘路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行政楼2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00*****052*******

特别提示

1、若采购项目含多个采购包的,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联系方式:郑女士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联系方式:林停、郑婷婷、王臣虹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停、郑婷婷、王臣虹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员节日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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