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污水处理集成系统设备的询价公告
关于采购污水处理集成系统设备的询价公告
一、报价单
二、本次拟采购控制价:17万元,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三、采购详情及技术指标及功能
详情见附件(二维码)
四、商务要求
1、成交人应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出现故障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须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生效日起2年免费质保。
3、质保期外产品维修免收人工服务费,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4、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五、参与商家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价单(报价为最终报价,不接受现场更改);
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期限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单位及现任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期限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原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7、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参与商家须提供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或污水系统设备经营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污水系统处理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资料)、设备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相关资质;(以上资料可提供复印件)
9、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彩页资料。
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
六、参与人须知
1.采购人:南城县总医院株良镇中心卫生院。
2.采购方式:现场竞价电子卖场采购。
3.中选原则:满足所有基本需求的前提下,价低者中选。
4.报价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保险、税费、管理费、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技术培训、维修保养、售后服务、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5.投标人必须为《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1-2022年度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赣财购〔2020〕30号)文件中的生产厂商,且必须为省政府电子卖场注册供应商。
七、材料密封要求: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9:00-10:00;
3.询价比选地点:南城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门诊五楼小会议室;
联系人:万国平 联系电话:139*****948
陆 平 138*****121
附件:采购详情及技术指标及功能
南城县总医院
2024年12月4日
标签: 理集成系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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