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2025年度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2025年度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委托,就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2025年度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2025年度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编 号:KFQJSJ-********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14.5万元,最高限价14.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2、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t******29_*******.htm;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09: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三楼开标一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袁玲。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三楼开标一室。

(三)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三楼评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玲

电话:0514-********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采购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张主任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8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于2024年12月04日-2024年12月11日公示期内(工作日每天9:00-11:00,14:00-16:00)持①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报名处(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并缴纳300元报名费。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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