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搭建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搭建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665,500.00 元 | 1(件) | 665,500.00 元 |
详见磋商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并提交采购人进行结算审计。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运输、安装调试、保管、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为开展各阶段工作和最终验收可能发生的各项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如增加建设内容的,增加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一)项目测试运行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给成交供应商;
(二)验收合格后,提交项目结算审计。成交供应商根据结算审定金额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审定金额剩余款项。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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