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环-黑虎山污泥干化项目联调联试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蚌埠中环-黑虎山污泥干化项目联调联试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黑虎山污泥干化项目联调联试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采购(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黑虎山污泥干化项目联调联试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采购(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7*****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无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采购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药剂(分子量≥1000万,离子度≥40%,符合国家标准GB/T*****-2014)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采购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药剂(分子量≥1000万,离子度≥40%,符合国家标准GB/T*****-2014)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项目实施公司要求时间完成供货。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安徽蚌埠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货商如为聚丙烯酰胺经销商,须提供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以及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不得与其经销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5.供货商业绩:供货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聚丙烯酰胺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业绩须为供应商自身业绩,如为聚丙烯酰胺经销商,须提供聚丙烯酰胺经销商自身的供货业绩,其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定。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框架协议/暂定总价合同,须提供供应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开具发票金额不少于10万元。 6.信誉要求:供货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要求:供货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4日 到 2024年12月08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
地址:蚌埠市禹会区纬四路30号 | |
联系人:管义山 | |
电话:0552-******* | |
邮箱:gys0111@163.com |
黑虎山污泥干化项目联调联试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采购(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黑虎山污泥干化项目联调联试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采购(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7*****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无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采购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药剂(分子量≥1000万,离子度≥40%,符合国家标准GB/T*****-2014)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采购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药剂(分子量≥1000万,离子度≥40%,符合国家标准GB/T*****-2014)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项目实施公司要求时间完成供货。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安徽蚌埠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货商如为聚丙烯酰胺经销商,须提供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以及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不得与其经销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5.供货商业绩:供货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聚丙烯酰胺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业绩须为供应商自身业绩,如为聚丙烯酰胺经销商,须提供聚丙烯酰胺经销商自身的供货业绩,其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定。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框架协议/暂定总价合同,须提供供应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开具发票金额不少于10万元。 6.信誉要求:供货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要求:供货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4日 到 2024年12月08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
地址:蚌埠市禹会区纬四路30号 | |
联系人:管义山 | |
电话:0552-******* | |
邮箱:gys011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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