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60亿元公司债券律师事务所选聘招标公告
年160亿元公司债券律师事务所选聘招标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24-2026年160亿元公司债券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4-2026年160亿元公司债券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二、采购编号:招案2024-4743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拟选取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4-2026年公募公司债项目(本项目总申报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其中一般公司债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含),短期公司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服务律所,为公募债申报及发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1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我司本次160亿元公司债券注册批文项下发行的全部债券到期之日止。
最高报价限价:4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报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采购人可按授予合同供应商在《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无续签要求】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不多于N,则确定不多于N-1名)。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3年且年审正常(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许可时间及年审状态正常),供应商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须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材料证明。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2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银证券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证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4年12月04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 取:1.供应商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领取文件”完成微信报名登记后支付标书费。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银证券门户网站(www.bocichina.com) 、
金采网(http://www.cfcpn.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本项目不涉及)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被邀请谈判人介绍情况。各供应商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会议时间:2024年XX月XX日。
地点:】
八、【踏勘:(本项目不涉及)
踏勘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00
踏勘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踏勘地点:】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7日13:3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7日13: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详见一楼/二楼大屏显示)。】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21-********
举报邮箱:xinfjc_sh@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19楼 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杰、杨柳、杭晨、张琴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电子函件:wangjie001@cwcc.net.cn、yangliu@cwcc.net.cn
标签: 选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