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国道G353线仙风山停车区附属设施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
周宁县国道G353线仙风山停车区附属设施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周宁县国道G353线仙风山停车区附属设施提升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周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周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15:3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973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周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周宁纤狮城镇桥南街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工173*****9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钱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周宁县国道G353线仙风山停车区附属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4-(FA)ZBDL-056
项目名称:周宁县国道G353线仙风山停车区附属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周宁县国道G353线仙风山停车区附属设施提升工程 | 1.00 | ******.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的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方式:(1)现场报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直接至我司办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2)网上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
开户银行:工行宁德福安东风支行 |
银行账号:140*****19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周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周宁纤狮城镇桥南街71号
联系方式:杨工173*****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安市世纪大道197号3楼
联系方式:小钱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17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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