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科技城智慧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原科技城智慧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原科技城智慧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原科技城智慧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410-******-04-01-******,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高量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科技城智慧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3.37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智慧制造产业与量子产业等产业用房及配套设施用房等。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以东、贾陈街以西、汉月街以南、白佛南路以北。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含展示区)工程各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及配合工作(不含建筑方案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内批量精装修设计、电力设计、燃气二次设计、自来水二次设计、热力二次设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清表、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外运及回填、桩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外墙保温及幕墙、泛光照明、门窗工程、栏杆百叶、电梯采购及安装、公共区域及产业服务中心精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车库墙地面装饰、场区内雨污水管网工程、景观工程、消防工程、车库划线及标识标牌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总工期:本项目共分二批次建设,每批次工期730日历天,起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争创中州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 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4 业绩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2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3.4.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12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设计业绩。
备注: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均须体现其姓名且一致,如项目经理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以交(竣)工验收资料上的项目经理为准】,若中标项目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中标通知书格式不显示项目经理,则须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打印页;
③ 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其中一项资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均不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提供设计图纸,图纸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
④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指已完成不少于15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⑤ 设计负责人业绩:指不少于15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设计业绩或EPC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郑东新区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或取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6 财务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设计、施工任务,提供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其他要求:
3.7.1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7.3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7.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7.5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仅施工单位提供)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等级应符合上述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如有联合体单位,除招标文件要求必须设计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外,投标人只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0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六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30分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7.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高量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开大道136号4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1-********
传 真:无
电子邮箱:zhengdonggaoxi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
联系人:王先生 朱女士 陈先生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电子邮箱:LCZBDL04@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地 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层
电 话:0371-********
传 真:无
电子邮箱:zdxqjsj1407@163.com
日期:2024年12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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