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省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申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平县省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申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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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东平县省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申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交易编号:DP-ZC-********-01-01

项目名称:东平县省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申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1

东平县省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申报服务

1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60

合同履行期限: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最终提报日期前20天内提交成果并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有效的经营凭证及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东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538-*******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陈经理 联系方式:0538-*******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

地 址:泰安市东平县东山路13号

联系人:崔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陈经理

联系方式:0538-*******

附件: 交易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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