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一期通告
2024年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一期通告
根据《娄底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我局决定启动2024年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第一期)相关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资金存放方式
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定期存放银行及存放额度。
二、资金存放规模及方式
资金规模6亿元人民币,采取定期存款方式。
三、存放银行报名条件
1.参与竞争银行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娄底市的法人机构或市内最高一级分支机构,以及为娄底金融生态体系建设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供过支持和帮助的国有政策性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2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下午14:30-17:30。请拟参与竞争的银行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娄底市财政局一办公楼1615办公室。
3.参与竞争的银行需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授权书原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于同一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金定期存放利率承诺书(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4)廉政承诺书(附件2)。
4.联系人:黄鹏;联系电话:0738-*******。
(二)报名资格审查
娄底市财政局根据实施办法对参与竞争银行进行资格审查。
五、确定存放银行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参与竞争银行进行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3),根据评分结果取前7名拟定资金存放银行名单。资金拟定存放银行名单在娄底市财政局官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娄底市财政局与存放银行签订资金存放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六、存放额度安排
参与竞争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国有政策性银行按评分高低取前7名,分别对应安排1.2亿元、1.1亿元、1.0亿元、0.9亿元、0.7亿元、0.6亿元、0.5亿元。
七、其他事项
参与竞争的银行如不能按承诺的资金定期存放利率落实资金存放,则取消该银行本次定期存放资格,3年内禁止参与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其对应额度由其余银行依次递补。如遇有关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下的资金调度,娄底市财政局可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放资金,银行应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附件:
1.资金定期存放利率承诺书
2.廉政承诺书
3.娄底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评分细则
娄底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8日
标签: 级财政专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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