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项目第三次第三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零星维修项目第三次第三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致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零星维修项目(第三次)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0,000.00 元,价格类型: 折扣或费率 专业领域: 其他专业施工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1.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单项预算金额1万元以下的相关维护、维修或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土建维修、装饰、水电或一般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2.本项目成交承包商为比选人提供为期1年的零星维修改造(常规和紧急抢修)服务,在服务期限内,比选人如有服务需求,成交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并实施服务。3.零星维修服务工程包括:门窗维修、门窗更换、门锁更换、墙面粉刷、家具维修、地面修补、房屋伸缩缝漏水、地砖的拆除与铺设、水电安装、屋面防水、漏水处理、疏通管道、厕所等。以上维修项目涉及房屋均为已建成并入住房屋;具体实施内容待比选人在服务期限内另行通知。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时间在合同中规定)。比选范围:以施工图(如有)所示的范围以及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答疑、补遗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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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加盖公章)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10 15: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承包商须按本项目规定时间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1份,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承包商。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时间在合同中规定)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
  • (三)验货方式:

    (1)成交承包商应派遣有丰富经验和相应能力的维修服务人员进行现场组织施工,并对施工操作不当或错误所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施工服务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进行施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承包商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所需材料技术资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安全规范标准。

    (4)在规定时间内维修服务完工后,比选人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认可签字。(注: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完工后,承包商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商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若验收结果不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的,成交承包商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若整改后还达不到要求的,比选人可从工程进度款酌情扣罚,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给比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方式为已标价零星维修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子目按统一下浮比例方式报价(下浮比例报价以百分号为单位,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以单价限价最高下浮比例为评标依据。若比选申请人填报的已标价零星维修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子目未按投标时填报的费率同比例下浮的,由评标小组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本工程采购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比选申请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小组作否决响应处理。单价为人民币单价,单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车辆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用工费用,以及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劳动保险统筹费、保险、利润、税金、缺陷责任期内可能发生的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总和。承包商应通过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所有因素谨慎报价,在履约服务期限内,因成交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致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罗开礼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
  • 联系人:
    罗老师
  •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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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綦江区,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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