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汽修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售后汽修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一)项目名称:亳州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后汽修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ACJT_2024-028号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人:亳州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安星公司需对售后设备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含汽修通用工具、钣喷工具、新能源常规高压电工具及防护设备。
(二)采购范围: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清单。
(三)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起1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质保期2年。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五)最高限价(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22万 元 。供应商按按照附件清单格式报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单项限价或为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异常低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采购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以及后期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金,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应统一考虑在报价内,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资质要求:/
(三)财务要求:/
(四)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1月1日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类似项目业绩指:销售或供货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车辆售后、维修相关机械设备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提供业绩合同等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五)供应商(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以现场查询为准)。
供应商如在以往承接交控集团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被记入“黑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保证金
(一)响应保证金
1.是否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要求
2.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3.响应保证金的金额:2000元
4.收取响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亳州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31*****091********
5.其他要求:
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处备注“ACJT-2024-028号保证金”,否则,责任自负。
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汇入或非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保证金对应关系的,保证金无效;现金存入或以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视为无效。
6.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本金无息):
(1)采购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响应文件)的,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2)确定成交人后,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二)履约保证金
1.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2.履约担保的形式:成交后,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汇款。
3.履约担保的金额:2000元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本金无息)。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付款人 | 亳州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甲方要求设备全部送达、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量问题处理完成,经乙方申请无息退还。 2、采购人按照实际设备采购情况据实结算,未发生(未供货)的或不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或据实际采购需求调整未采购的,将在总价中扣除未发生费用进行结算。 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人应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 |
3 | 其他 |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2年内免费维修; 2.投标方投标产品基本参数、技术性能指标和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合格标准。 3.明确所供产品品牌及质保期,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
说明:具体合同条款及格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在不违背询价公告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下友好协商签订。
六、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从供应商中,选择一家能够满足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但报价为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委托的询价小组自行确定成交人。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月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亳州经济开发区银杏路北侧、宋汤河东侧、研发路西侧(安车集团二楼企业发展部);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本次招标允许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快递时间为准。邮寄信息同招标平台联系方式,供应商寄出响应文件后,应电话通知采购人工作人员,以便采购人工作人员及时签收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时间:2024年 12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亳州市高新区银杏路与宋汤河路交叉口安车集团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亳州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经济开发区银杏路北侧、宋汤河东侧、研发路西侧,安徽省安车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楼企业发展部
联 系 人:谭工
电 话:180*****911
采购平台:安车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亳州市高新区银杏路与宋汤河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199*****296
2024年12月4 日
标签: 售后汽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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