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龙工业园沙坡35KV线路新建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贵龙工业园沙坡35KV线路新建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龙里县林业局关于报送贵龙工业园沙坡35KV线路新建工程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龙林资占地审〔2024〕39号)及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龙工业园沙坡35KV线路新建工程使用龙里县林地0.5907公顷,其中:谷脚镇岩后社区集体林地0.1905公顷,高堡村集体林地0.0306公顷;冠山街道播箕村集体林地0.0548公顷;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播基工区国有林地0.2665公顷,干冲工区国有林地0.0483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黔南州林业局、龙里县林业局应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五、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已动工建设的不需办理延续手续。
贵州省林业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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