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智能光谱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手持式智能光谱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手持式智能光谱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SX-******-*****

项目名称:手持式智能光谱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手持式智能光谱相机等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见附件格式一、二)

(3)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见附件格式三)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见附件格式四)

(8)本项目红外热成像仪及手持智能型高光谱相机已完成进口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体现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要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 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叁份。纸质投标文件建议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提交均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城陕西科技大学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高速经纬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29-********-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清江、王佼、赵薇

电话:029-********-8013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手持式智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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