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鹤壁市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鹤壁市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鹤财磋商采购-2024-116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鹤壁市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84,15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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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对鹤壁市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兴鹤大街消防救援站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 1标包:主要包括蔬果类、禽蛋类、饮品类、米面粮油类、调料干杂类的供应及配送。 2标包:主要包括水产品类、禽畜肉类的供应及配送。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查询确认)。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注:供应商应就所投标段进行完整响应,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以金额高的为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及其他资料。 | ||||||||||||||||||||||
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远程开标大厅第一坐席,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策。 2、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3、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请关注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关于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和河南省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持有信安CA数字证书的,请尽快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以免影响投标。 4、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5、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卫河路交叉口 | ||||||||||||||||||||||
联系人:于振涛 | ||||||||||||||||||||||
联系方式:135*****11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千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桥盟街道办事处朝歌明珠小区8号楼401室 | ||||||||||||||||||||||
联系人:王艳 | ||||||||||||||||||||||
联系方式:153*****87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艳 | ||||||||||||||||||||||
联系方式:153*****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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