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一体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运维项目采购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一体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运维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都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一体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运维项目 JSZC-******-JZCG-G2024-00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020
项目名称:江都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一体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8万元。
采购需求:
化工企业由于安全方面风险高、隐患多、精细化管控复杂,发生事故后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伤害,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江都区化工企业数量较多,为了实现事故防范的关口前移,提高安全监督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江都区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强化实战导向和“智慧应急”牵引,规划引领、集约发展、统筹建设、扁平应用,推动形成体系完备、层次清晰、技术先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
江都区“智慧应急”体系以2020年建设的“江都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一体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基石,利用平台建设的相关能力,提高安全监管和监察信息采集、处理、加工的能力,实现安全监察、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的工作科学发展,并为实时预测事故、消除隐患、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及时决策提供服务。
本次运维服务切实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维护与市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平台对接,开展数据挖掘分析,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售价:0.00元
2024-12-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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