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劳务入库招标公告
2024年度劳务入库招标公告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宜宾泽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实施的工程项目的劳务进行入库招标,特公开招选具有劳务资质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内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宜宾泽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劳务入库;
2、招标范围:劳务单位;
3、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泽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情况简介:通过本次年度劳务作业入库招标,将确定劳务作业分包单位,作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宜宾泽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建筑施工项目年度劳务分包单位,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注册所在地在四川省内;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备施工劳务,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类别。
3、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或当年的上一年之前的3个年度)(第三方审计)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情况。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从事类似劳务作业期间,无人员上访不良记录的承诺函,若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有人员上访记录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若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有重大违法记录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
6、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经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已经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时间在开标之日后的,不计](由投标人在投标前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将相应查询结果截图编制入投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截图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上述查询途径直接查询核实,并以核实结果为准,也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
7、投标人自行提供以下承诺函:(1)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承诺;(2)近三年内未发生存在质量问题不良记录的承诺;(3)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
8、提供近三年(竣工验收在2021年1月1日后)已完成的类似(土建、市政、装饰装修、公路工程、园林绿化)项目业绩至少3个,项目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对应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或网络报名。
3、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西段86号四楼);
3、现场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远程报名:投标人需提供报名表(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含投标人通信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留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将上述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 )报名(邮箱内容请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后,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登记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成功。
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出具承诺函,中标后无条件遵守招标人有关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若中标人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调查属实,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予以处罚。
2、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相关制度。
3、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00元(伍万元整,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账户,以报名截止前到账至招标人账户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未中选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入库保证金。
中标人须缴纳入库保证金;总计人民币¥******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其中******元为可保函,******元为现金〕。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基本账户。
开户名称: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01*****00326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日历天内缴纳入库保证金后签订年度劳务合同(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入库保证金将取消劳务入库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本年度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入库保证金。
4、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开标时可不提供;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4)施工管理措施方案;(5)技术力量配置。(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劳资专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验证码在四川省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可查询,证书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另劳资专员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任命书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6)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或当年的上一年之前的3个年度)(第三方审计)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年的财务报表情况;(7)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8)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3个,项目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对应项目的验收报告和发票);(9)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0)提供近三年从事类似劳务作业期间,无人员上访不良记录的承诺函(由投标人为自行提供);(11)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由投标人为自行提供);(1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经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已经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时间在开标之日后的,不计](由投标人在投标前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将相应查询结果截图编制入投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截图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上述查询途径直接查询核实,并以核实结果为准,也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13)提供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并出具出现可能影响履约能力时及时告知招标人的承诺函;(14)公司账户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以上(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15)提供委派到项目上的主要管理人员需是本单位人员的承诺(投标人自行提供);(16)投标人自行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存在质量问题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函;(17)完税证明;(18)建筑业产值及税收100%落地在项目所在地的承诺(投标人自行提供)。
五、投标人须知
1、招标人对投标人劳务作业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料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限时进行整改;若投标人不配合、拖延整改,招标方将按照相关制度罚款并视情节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力。
2、公司将对库内劳务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若出现劳务单位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年度劳务入库资格并没收项目入库保证金并清退出库。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中标候选人按评标分值由高到低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最低分值要求为60分及以上。若发现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有虚假资料或证明材料,则取消该投标人的候选资格。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我公司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核查,若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因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或有新政策,则按新规执行,招标人不作相应补偿。
6、在评标过程中若评审专家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需投标人提供澄清材料的,投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送达证明材料,若未按时送达视为未澄清。
7、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建筑业产值及税收落地在项目所在地。承包人将本项目建筑业产值及税收100%落地在项目所在地,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将本项目建筑业产值及税收90%以上(含90%)、100%以下(不含100%)落地在项目所在地,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将本项目建筑业产值及税收80%以上(含80%)、90%以下(不含90%)落地在项目所在地,退还履约保证金的30%;若本项目建筑业产值及税收未达到80%(不含80%)落地在项目所在地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承包人自愿从工程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上述比例金额,作为违约金予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授予合同、终止合同、停止拨款、索赔损失等措施。具体产值及税收核定以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定数据为准。入库单位在承接项目后3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区规上企业库,如未在规定要求内申报入库则废除其入库资格。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应进行装订,并附目录,标明页码。招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整理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电子文档包含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档。
2.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可以分开包装,也可一起包装。投标文件封面以及密封外层应标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日期”的字样。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若未密封装订或未盖鲜章,按废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相关要求将相应资料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七、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集团公司抽取评标专家5名。
八、递交文件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之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文件,超出文件递交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递交文件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龙源路86号)。
九、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
十、开标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西段86号4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流程
1.检查投标正、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如不满足取消投标人资格)。
2.开启投标文件。
3.评审委员会评审各投标文件。
4.评审打分。
5.汇总结果,宣布评审结果。
6.挂网公示。
十二、开标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方案、技术力量配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及单位人员、业绩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审,择优而定。
十三、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1*****024)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标签: 劳务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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