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
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SDY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肉蛋禽类、蔬菜水果、牛奶小吃、调味品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肉蛋禽类、蔬菜水果、牛奶小吃、调味品等) | 1(批) | 详见 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合同包2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米、面、粮、油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米、面、粮、油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肉蛋禽类、蔬菜水果、牛奶小吃、调味品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2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米、面、粮、油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肉蛋禽类、蔬菜水果、牛奶小吃、调味品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本单位证明。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其中肉类还需提供生鲜肉登记备案凭证;
(6)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声明函。
合同包2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米、面、粮、油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本单位证明。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声明函。
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电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目共计2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可以对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合同包。若供应商在多个合同包综合排名第一的,按包号正顺序优先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可参与其他合同包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报折扣
合同包1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肉蛋禽类、蔬菜水果、牛奶小吃、调味品等)最高折扣:98.00%;
合同包2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食堂原材料及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米、面、粮、油等)最高折扣:98.00%。
(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
(2)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否则无效。投标供应商在线上报名成功后请将网上报名回执单、介绍信(介绍信后附法人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陕西华晟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00秒前。
(3)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6)请各供应商获取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45号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晟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巴山中路102号元辰国际B栋13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工
电话:**********
陕西华晟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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